入境处女职员不满被革职 称失爱犬及诞子影响记忆 覆核被驳回
入境处女职员2019年8月31日在太子站月台遭警方拘捕,处方其后裁定她行为失当,把她革职。女职员不服,提出司法覆核,称纪律聆讯时她刚分娩3个月,记忆力衰退,加上爱犬离世等因素,影响她会面上的表现,才会记错被捕时所处楼层等细节。法官高浩文今(1日)下判辞,认为申请人是纪律部队的一员,被逮捕应是深刻事件,即使在失去爱犬及诞子等,也应难以淡忘,不接纳其“记忆错误”的主张,驳回其申请,并下令她须付讼费
女申请人为陈嘉恩(译音),事发时是入境处高级事务助理员,答辩人为公务员事务局。
被逮捕应是深刻事件
陈声称她因产后记忆模糊,要照顾新生儿,睡眠不足,加上爱犬离世等原因,影响其面谈表现。法官接纳局方所指,人对被捕当天发生的事情,即使在失去爱犬及诞子等,理应难以淡忘,而且陈是纪律部队的一员,被逮捕更应是深刻事件。
局方有给陈机会澄清或修改
法官又指,他留意到在面谈时,局方容许陈有休息时间,他们亦有明确地提示,有关的资讯“必须正确且完整”,亦有关注其身体状况。会面结束时,更有机会让陈澄清或修改,陈亦是自愿提供当天的细节和答案,包括列车到达油麻地地铁站的时间比平时长等,因此不接纳她因紧张和压力,导致回答错误的说法。
局长陈述已涵括产后健忘及睡眠不足
男外,陈指局方作出解雇决定时,忽略了“产后健忘”及“睡眠不足”的两项因素。惟法官认为,局长的陈述已涵括了上述原因,局方认定陈不诚实,无需要逐一列举理由,认为此项原因缺乏合理辩护依据。
记得被捕却不记得前后的事有疑点
陈又称她从未受过记忆方面的特别训练,其工作亦无需具备良好记忆力。官认为,此论点看似合理,惟陈作为纪律部队,她记得被捕,却忘记了前后发生的事件,是相当大的疑点。陈在会面后有机会修改陈述,但她在被裁定不诚实后,才提出记忆可能出错,显然是知悉真实陈述的重要性。
整体专业形象较个人利益重要
官最后引述上诉庭原则指,即使有关的处罚对陈造成严重的影响,但纪律部队整体的专业形象及声誉,远比个人利益重要,故应以“公众责任”先行。考虑到陈的所有理由均不成立,驳回其申请并下令她需付讼费。
案件编号:HCAL175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