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 管理人合安求延期 遭法庭拒绝
宏福苑247户业主在4月底联署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宏福苑法团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在原定上月原定发开会通知书的同日入禀土地审裁处申请延期。土地审裁处法官林展程今(2日)颁布判词,驳回延期开会的申请。
申请人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答辩人为宏福苑业主。合安由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合安在入禀状提出,就5月13日或之前通知开会及6月13日或之前开会期限延期。
合安昨在土地审裁署申请延期,不少居民都有到法庭旁听。(郑子峰摄)
代表合安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左)称,找不到合适开会场地。(郑子峰摄)
大埔宏福苑在2025年11月26日发生大火,造成多人伤亡(Reuters)
潘昨指找合商场地有难度
资深大律师潘熙昨在聆讯上指,在沙士和新冠肺炎等特殊情况下,业主无法聚集,审裁处有权力指示延期。潘另指,合安有1601户居民的联络资料,余下383人则没有联络资料。就开会场地,潘指合安在物色容纳到1000人的开会场所时有难度。
官质疑合安申请为免违例
法官林展程质疑,《建筑物管理条例》未有明文赋权法庭延迟开会日子,合安未定开会日期已申请延期,似是为了免于违例,林官自言对法庭有无权力批准押后有疑问。林官亦指,潘将条例中法庭可允许延期发开会通知书,与延期开会混为一谈,是否“夹硬嚟”。
案件编号:LDBM 7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