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乳品案16年历3审讯 再上诉得直 官指延误前所未有2被告获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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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市公司天然乳品主席陈克恩涉串谋他人,在约5亿新西兰元的新西兰牧场收购中,隐瞒利益关系及讹称牧场的毛利,诈骗联交所和天然乳品。他们经第三度审讯,于2023年被裁定4项串谋诈骗罪成并判囚。两人早前就其中三罪上诉得直,此外,上诉庭早前处理他们的刑期上诉,并改判他们可即时获释。

上诉庭今(5日)颁判辞解释理据,指本案的延误属前所未有,两名被告于16年前被捕,之后经历三次审讯。考虑案件对他们的影响,其中陈的家人指,案件令他们一家的生活停滞16年。法官考虑以上因素,决定判他们即时获释。

现时涉及的两名上诉人分别为:天然乳品前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陈克恩,和UBNZ Trustee Limited(UBTL)东主兼营运者Hao May,他们在第三度审讯后,被裁定4项串谋诈骗罪成,分别被判囚7年3个月和7年9个月。上诉庭早前裁定,两人就其中三罪上诉得直,其中1罪则维持原判。上诉庭其后处理两人的刑期上诉,并就余下1罪,判他们即时获释。

上诉人陈克恩及Hao May历16年审讯及法律程序,终获得释放。(黄浩谦摄)

两被告曾两度入狱均曾被囚禁逾3年

法官今在判辞形容,本案的延误属前所未有,两名上诉人于16年前被捕,经历三次审讯,期间曾两度入狱,分别曾服刑3年60天和3年23天。而本案的延误,都并非控方或上诉方引致。

由希望至深渊比任何惩署更折磨

法官又引述陈克恩家人的信件,指案件令他们家人的生活停滞16年,陈的两名女儿形容本案的司法程序是“过山车”,陈妻则称:“每次我们燃起一丝希望,生活便会瞬间把我们推回深渊。这种循环比任何惩罚都更为折磨。”至于Hao May,法官指她不是本港居民,多年间不能在港工作。

认为两被告应各囚逾4年

法官认为,就两名上诉人现时面对的串谋诈骗罪,量刑起点应分别为6年和5年9个月,并因本案的过度延误获刑期扣减,他们的判刑应分别为4年6个月和4年5个月。

早前另一被告已裁定上诉得直

法官亦考虑两名上诉人已服刑逾3年,决定判他们即时获释,而不是把他们送返监狱,由惩教署计算他们余下的刑期。

此外,上诉庭早前裁定同案另一名被告、天然乳品前副总裁Yee Wenjye涉及的控罪都上诉得直。

案件编号:CACC22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