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讹称宏福苑住户驶图骗1万援助金 无业汉准续保释再押后提讯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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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汉涉今年初向民政事务署讹称是宏福苑住户,声称受火灾影响,意图诈骗1万元的援助金,被控1项企图欺诈罪。案件今(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再讯,控方申请修订控罪,辩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7月31日再讯,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均获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批准。被告准以1千元现金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等。

被告黄浩钧(38岁,无业)被控1项企图欺诈罪,指他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10日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以欺骗手段,即向民政事务处虚假陈述(i)其居住于大埔宏福苑宏泰楼604室;(ii)其作为宏福苑住户,受2025年11月下旬宏福苑火灾影响;及(i11)申请援助金表格中所载资料真实、完整及准确,并意图欺诈,企图诱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实施一项行为,即向黄浩钧提供1万港元援助金,从而使其受益,或使特区政府蒙受不利或相当可能蒙受不利。

被告浩钧在粉岭法院再提讯。(资料图片)

案件编号:FLCC42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