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告扎铁工头 涉5个月索贿逾5万 工人每日“科水”$500保饭碗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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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诉一名元朗过渡性房屋项目扎铁分判商“工头”,涉嫌于5个月内向一名工人收贿逾50,000元以协助对方继续获聘。涉案的信丰工程有限公司时任扎铁“工头”陈港安被控七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他获准保释,以待周三(1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6月8日落案起诉一名元朗过渡性房屋项目扎铁分判商“工头”,涉嫌于5个月内向一名工人收贿逾50,000元以协助对方继续获聘。(资料图片)

被告案发时负责为元朗八乡一个过渡性房屋项目招聘和监督扎铁工人

廉署指,案发时信丰工程是元朗八乡一个过渡性房屋项目的扎铁分判商,被告陈港安为该地盘的“工头”,负责招聘和监督扎铁工人,以及向工人发放薪金支票。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共5个月期间,从一名受其监督的扎铁工人接受七笔贿款共逾50,000元,以协助对方继续获信丰工程聘用。

被告涉向日薪$2450扎铁工每日索$500 工人相信不付贿款便失去工作

廉署指,信丰工程不容许员工就其事务或业务从他人接受利益,廉署在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在涉案扎铁工人入职后不久,便向对方索贿每日500元。该扎铁工人日薪2,450元,他相信若不支付贿款便会失去工作,因而应被告要求支付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