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公屋单位抛下煽动字句纸张 求情透露被收回单位 判囚10月
装修工人涉于前年国庆翌日及去年12月立法会选举前两天,两次在秀茂坪安达邨单位,抛下多张写有煽动字句的纸张,他早前承认两项煽动罪,求情透露因本案而被收回公屋单位,感后悔亦对不住家人。总裁判官苏惠德周二(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指,装修工选择特别日子犯案,有一定预谋,认为并无减刑理由,判他入狱10个月。
被告黄振辉(55岁,装修工人)被控两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指他于2024年10月,及2025年12月5日,在安达邨抛下具煽动性字句的字条。
被告黄振辉在西九龙法院认罪判囚10月。
国安处在纸张上确认被告指模
案情指,观塘区议员许有为在2024年10月2日,在安达邨礼达楼平台,发现写有“杀警 帮手足报仇”、“杀死皇虫大陆猪”等煽动字句的纸张。去年12月5日,物业经理在俊达楼平台发现写有“光复香港 唔好投票”的纸张。警方共检获59张纸张,国安处在纸张上确认被告指模。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抛下纸张。
因犯本案被收回公屋单位
被告的报告指,被告原为全职建筑工人,因社会运动及疫情变成散工;心理专家指被告因不懂控制这份“怨气”,从而干犯本案。辩方又指,被告在求情信提到,他因干犯本案,被房署称收回其公屋,他感到对不住女友和女儿,女儿亦撰写指被告是好爸爸。辩方指,被告因受网上帖文影响才误解政府政策。
特别日子犯案有一定程度的预谋
苏官判刑时指,被告抛下的纸张,其传播力不比网络,只局限于屋邨范围,惟被告在特别日子前后犯案,亦将纸张剪碎散布,行为有一定程度的预谋。而他所写下的文字,涉教唆他人杀害警务人员和其家人,亦有包括内地居民及政府官员等,亦合理化暴力,文字内容亦诋毁警队腐败及滥权。苏官认为并无减刑因素,判被告入狱10个月。
案件编号:WKCC 236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