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老师涉性侵女生 乐器储存室多次私会 事主觉已超出师生关系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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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老师涉性侵中学女生5年案续审,现已21岁的女事主今午(11日)继续作供,她称在所读的中学里,乐器储存室是她与被告私会的地点,两人会在那里聊天,继而互作抚摸,甚至作口交手淫等行为。她亦曾单独上被告家,被告有向她提出性交要求,她以月事来潮拒绝,被告最后亦只用下体磨擦她的大腿。事主称她对被告并无恋爱及性的期待,被告却有把这期望投向她,她形容心情很矛盾,因觉被告有帮助过她,但又觉得被告侵犯她,并觉得二人已超出师生关系。被告续准以原有条件保释,案件明续。

被告郑汉斯(32岁,教师)否认9项非礼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6日,于粉岭中心停车场、元朗某住宅、元朗某地方及香港某学校,九度非礼年龄为14至19岁的X。

被告郑汉斯否认非礼女生,在荃湾法院受审。(陈蓉摄)
被告郑汉斯否认9项非礼罪名。(资料图片/陈蓉摄)

感激被告曾帮助处理其家庭纠纷

事主X称,至2020年10月,被告仍以“兄妹”、“恋人”及“亲人”等字眼来形容他俩的关系,惟其后因疫情转上网课,她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觉得与被告的关系很“奇怪”,但她很感激被告曾帮她处理家庭纠纷。X称,她对被告没有恋爱及性接触的期待,但被告有把这期望的投射予她,令她钻牛角尖。她不认同当时两人在恋爱,但亦找不到其他字眼去形容 。

乐器储物室是二人私会的地点

X忆述,她曾多次在学校的乐器储物室与被告单独见面,二人会聊天,其后开始有身体接触。被告会跟她牵手拥抱,隔着衣服抚摸她,其后拉开她校裙的长拉链,脱去她的内衣,主动摸她身体部位,包括胸部和私处,亦会要求她口交、手淫和射精。

无求助因担心发声的代价太大

X称她并非没有求助,只是非用社会上期待的方式,她称平衡利益后,认为发声的代价太大。且她当时年仅十多岁,在意其他人的目光,亦忧虑无法承受出庭的压力。X又称与被告的关系非纯粹恶意,一再指被告也有帮助她,她有考虑若揭发事件可能对被告造成影响,并想到是否要对被告的将来负责。

觉得拒绝被告太残忍

至2022年6至8月期间,她每一次与被告进入储物室,都会作上述行为。X有时会借口赶时间,或态度变得不耐烦,以回避被告,但不是每次都成功逃脱,被告会加快进程,让X离开。X指她曾多次为被告口交,被告曾在她的口及背脊射精。其中一次被告在她的阴道附近射精,她很担心会怀孕。她担忧“发烂渣”会引起他人注意,同时又觉得拒绝被告太残忍,但不听他的话似乎又不对,最终没有出声拒绝。

指被告曾提出性交要求

在2023年8月,X曾两度到被告家玩,其中一次她单独前往,当时被告与胞姐同住,其胞姐去了新加坡旅行,她才应约。X称当日先一起煮食,然后在沙发上休息,被告牵着她的手并要求她入房,她知道“赖嘢”但选择顺从。她指两人先是闲聊,被告要她躺在床上,脱去两人的衣服,并要求性交,她以月事来潮拒绝。被告其后用阳具磨她的大腿及射精。她其后在浴室洗澡,被告紧随,她当晚在被告家中过夜。

认为当时已超出师生关系

X表示,关系中最窒息的是,被告会把情绪在课堂上表露,比如X稍为逆意,被告就会“黑口黑面”,指她反叛及不听话,令她有罪恶感和愧疚,认为她影响了全班同学。她感觉要照顾自己和被告的情绪,认为已超出了师生关系。X指当时很矛盾,被告有帮助她,同间又侵犯她。她在2024年,即她19岁时才向专业人士求助。

案件编号:DCCC88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