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老师涉非礼女生5年 事主停车场被性侵不识逃 叹性教育失败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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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老师涉多番私下约一名女生见面,两人期间有拖手、亲吻、拥抱,他并涉要女生为他手淫。两人关系持续5年。老师否认9项非礼罪,今(11日)在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受审。女事主作供时指,被告是她初中的班主任,被告用Snapchat程式与她沟通,她指该程式被称是“偷情工具”,因有“阅后即焚”功能。她又指被告曾向她称,想待她毕业后与她发展情侣关系。她形容两人关系“古怪”。她指被告有次带她到停车场,并要她手淫,她当时14岁,遇上这种事时脑袋一片空白,不懂反应亦不识逃走,慨叹:“只能话香港性教育好失败。”

被告郑汉斯(32岁,教师)被控9项非礼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6日,于粉岭中心停车场、元朗某住宅、元朗某地方及香港某学校,九度非礼年龄为14至19岁的X。

被告郑汉斯。(陈蓉摄)

被告是X初中时的班主任

控方开案陈词指,X在2005年出生,被告则在1994年出生。案发时事主X的年龄介乎14至19岁。被告是X中一至中二时的班主任,又是X中四至中六时的化学科老师。

被告用Snapchat与她联络

现已21岁的X称,她与被告为师生关系,她指被告形容他们为“所谓阿哥阿妹”,又指被告曾表示会等她毕业后,期望可以与她发展为情侣。她称读初中时,被告曾以应用程式Snapchat联络她,她形容该程式为“偷情工具”,因为此程式有功能可以自由选择要储存的讯息。

X称曾觉私下单独见老师不恰当

X称2019年11月1日,她往粉岭探望祖父,被告透过snapchat的“地图”功能得悉她的位置,并约她见面和吃东西。X觉得私下与老师单独见面不恰当,但也没甚么大不了,因为她认为脱离学校后,大家都只是普通人。

遭被告亲吻前额感错愕无法反应

案发当日,被告带她到粉岭中心的停车场,二人有拖手及拥抱等身体接触。X称当时觉得亲切:“似亲兄妹、好close嘅朋友咁嘅拥抱。”其后被告突然亲吻其前额,她当刻感到错愕,无法反应。被告一直牵著她的手,直至二人道别。X称,该次见面后,被告便叫该停车场为“老地方”,被告之后有再约她,她亦有应约。

觉被告故意在停车场找隐蔽地方

X称觉被告在停车场内故意找隐蔽的地方。二人闲谈后,被告提议X:“要唔要试下掂我下面?”X称当时脑袋一片空白,完全无法评价,惟被告捉住她的左手放入其裤内,X说:“唔系好大力,好似guide住我咁……好似揸住水壶咁。”

X强调无主动帮被告手淫

X表示,她有触碰到被告的皮肤,其后被告用她的手为他手淫,时长在5分钟内,但不记得最后被告射精在纸巾或地上。X强调没有主动帮被告手淫。X又称,明白人面对威胁时,本能会想逃走,但她当刻完全僵住,无法反应,而且当时年仅14岁,没有概念要向人求助,直言:“只能话香港性教育好失败。”又指多年来都没有人教她,面对成人诱迫性行为要如何处理。

案件编号:DCCC88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