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百鸣内幕交易罪成遭判囚5个月 今撤销担保 即时服刑
电影公司主席兼艺人黄百鸣(原名黄栢鸣),涉在“天马影视”公布卖盘前,怂恿胞妹扫货,被控内幕交易。黄否认控罪受审,早前被裁定罪成,被判囚5个月及罚款逾9.9万元,获准以20万元保释等候上诉。辩方今(1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申请撤销黄的担保,获裁判官高伟雄批准,黄须即时服刑。
被告黄柏鸣(78岁)被控证监会票控1项内幕交易罪,指他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与某上市法团(即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连,并掌握他知道属关于“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怂使或促致黄洁珍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控方由外聘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代表,黄柏鸣由资深大律师谢华渊代表。
控方案情指,黄百鸣与子女持有Honor Grace Limited,透过该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天马)的股份,黄当时是“天马”的董事局主席。2017年8月18日,Nice Rich Group Limited与Honor Grace Limited签订备忘录,同意以每股0.319元的价格购入若干股“天马”。
黄曾向胞妹开出多张支票 并WhatsApp指示胞妹:“明天低过 0.2,尽买”
黄在同月25日收到Nice Rich Group Limited的1000万元诚意金。他即日向胞妹开出50万元支票,后在9月27日、10月4日及10日各开出50万元支票,并在WhatsApp指示胞妹:“明天低过 0.2,尽买”等,胞妹买入总值约160万元的“天马”股份。9月17日“天马”短暂停牌,黄确认有独立第三方有意购入股份。
“天马”同年10月宣布落实股份买卖协议,Nice Rich Group Limited将购入“天马”58.71%的已发行股本,以每股相同价格即0.319元,对余下未收购的股份作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辩方反对WhatsApp讯息呈堂
辩方反对WhatsApp讯息呈堂,法庭展开案中案后裁定证监人员取证过程虽侵犯了黄洁珍的宪法权利,但纯粹误解法例,没有恶意,批准呈堂。辩方一度申请“禁言令”,禁止传媒报道涉案WhatsApp讯息,其后撤销申请。
买卖中代表Nice Rich Group Limited 的崔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利庭轩称,“天马”与潜在买家签订备忘录时,没有讨论买卖的股数,签订买卖协议之前有机会可以告吹,但情况不常见。
本案争议之一是“一般合理投资者”在投资时会有何合理反应,辩方结案指控方没厘清“一般合理投资者”的定义;控方则引专家证人证供,若黄出售股权的消息流出巿场,“天马影视”的股价会有升25%至45%升幅。
案件编号:ESS17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