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陆启康:无意传召个别证人 不建议转为法定委员会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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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22日)举行第五轮听证会,听取分别由政府及委员会委聘的专家关于起火和火势迅速蔓延等事宜的口述证供。委员会主席、法官陆启康在听证会开始时交代,早前听取的证供未能证实有围标和不当行为,不打算传召个别证人。他又认为个人追责亦并非委员会工作范围,须交由刑事、民事及政府内部纪律处分。

陆启康认为在政府、执法部门、涉事方及居民等配合下,听证会在短时间内已取得最大进展,委员会亦收到至少100万份文件,当中包括或对政府不利的资料,因此不会建议行政长官将独立委员会转为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场听证会6月22日重开,图为4月8日,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举行第九场听证会,委员会主席、法官陆启康等会后离开会场。(资料图片/黄宝莹摄)

无意传召个别证人 个人追责非委员会工作范围

由上一轮听证会完结至今逾一个半月,陆启康在听证会开始时表示,早前已收到政府跨部门最终调查报告,委员会专家亦已提交报告,这是今轮听证会重点。

他表示, 委员会已经听取有关宏福苑的证供,但未能证实有围标和不当行为,因此不打算传召个别证人。他并引述负责英国格兰菲塔火灾的法官指,所有研究是为了找出事故如何发生、为何发生,个人追责并非委员会工作范围,会交由刑事、民事及政府内部纪律处分。

引英国例子 指研讯拖延多年致“迟来公义”观感

他表示跟进大型事故有三方面,包括公开、适当追责及改革,其中追责及改革要在研讯后展开正式法律程序,竞委会改革建议亦有待委员会报告。他引用英国格兰菲塔火灾的研讯调查于事发后9年才完成,刑事审讯更要在大火后12年,即2029年才进行。有英国报章指很多公众认为公义来得太迟,归咎聆讯太久。

而在香港,行政长官要求委员会9个月内完成调查,陆启康形容调查“太复杂”,涉及最多大律师参与,时间非常紧逼。

当初我接任,好多法律界都怀疑我,怀疑我们能否完成工作。
陆启康
(左起)政府委任的消防工程专家兼城大建筑学及土木工程学系建筑工程讲座教授袁国杰、跨部门调查专组副组长兼消防处副消防总长(新界南)林建军出席6月22日听证会。(汤致远摄)

收100万份档案有信心下结论 决定不升格

陆启康指,不会建议行政长官将独立委员会转为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委员会会以现行方式继续余下调查。他解释,之所以要成立法定委员会,是因许多涉事方无出席听证会,使委员会不知道事实情报。但他表示委员会已取得100万份档案,委员会已经掌握各涉事方的角色和事宜责任,有信心对结论作出研判。

他指,委员会律师团队努力跟进工作,在至少100万份档案中抽丝剥茧;政府及执法部门亦在提交资料等方面全面配合,包括提交“可能对佢地不利”的通讯纪录、棚网检测片段等,让委员会知道顾问、承办商及消防工程承办商,在大维修期间担当的角色。

他又指,各涉事方亦配合紧凑时间表,在听证会期间没提出不必要的申请,加上宏福苑居民及公众配合,令听证会在短时间内取得最大进展。他指,即使成立法定独立调查,也不见得对厘清事实有帮助。

现在是适当时间收网,取得有效听证的最大成果,就调查尽早交报告,不要拖慢问责及改革进度,令我们迟迟都未能在伤痛中走出来。
陆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