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泰女被骗到港卖淫 两名男女涉收钱和安排妓女 囚7个月及1年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两名泰籍女子于2023年被诱骗来港打工,误以为任职按摩师,却遭胁迫卖淫。警方收到泰国驻港总领事馆报案后,在油麻地庙街一单位找到两人。一对被捕的男女今(2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等罪。法官判刑时指,女被告负责安排嫖客上楼和收钱,但没有证据显示她参与卖淫集团的运作,判她监禁7个月;男被告则参与安排妓女来港,其角色较重,判他监禁1年。

两名被告柯金妹(35岁,女)和赵汉亮(66岁),分别承认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罪,以及串谋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罪,案发在2023年1月至2月间。

同案被告鄢昔珍及邬清容,承认串谋控制另一人卖淫等罪,于2023年分别被判囚1年和10个月。

法官指被告赵汉亮角色较重 同伙会请示他 判他监禁1年

法官练锦鸿判刑指,柯金妹在案中安排嫖客上楼及收钱,但没证据显示她参与卖淫集团的运作。此外,当她得知妓女不愿卖淫时,她称不会再为集团工作,考虑案情判她入狱7个月。至于赵汉亮,练官指他明显角色较重,同伙会请示他,他并负责安排外地妓女来港,遂判赵监禁1年。

此外,今开庭时一名柯姓女子涉在庭内拍照被拘捕。

+1

女被告记录嫖客进入单位的时间 和收取每人250元

案情指,两名泰藉女事主X和Y于2023年2月7日扺港,并被带到庙街159号某单位。翌日,警方收到泰国驻港总领事馆报案后,破门进入单位,找到两人。警员并在单位内,检获避孕套、润滑剂等。此外,柯金妹、赵汉亮等5人在行动中被捕。

柯在警诫下称只负责协助“燕姐”,把客人带到单位。她在录影会面补充,除了带嫖客到单位,亦会记录嫖客进入单位的时间,和收取每人250元。事后,她会把款项给予“燕姐”,而她则就每名嫖客获得45元。于2023年2月8日,柯在单位见到两名泰国女子,并带了6、7名嫖客到单位。

女被告曾在讯息称 两名早前到址的女子拒绝工作 其中一人声称被朋友欺骗来港

根据柯和同案被告邬清容于2月8日的讯息对话,柯曾称两名于7日晚上到址的女子,均拒绝工作,其中一人声称被朋友欺骗来港。

案情亦指,赵向同案被告鄢昔珍发出指示,包括著她提供日用品及食物予新人。而赵亦透过讯息告知柯,提醒于2月7日晚到埗的人,在泰国“未做过呢样嘢”,叫柯照顾该人。

案件编号:DCCC8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