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子住院舍期间现瘀伤 揭曾遭膝撞兼拖行 导师认袭击判社服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居于智障人士宿舍的男子,遭社工等发现其左手有瘀伤,翻查闭路电视后揭发院舍男导师曾用膝撞男院友背部兼拖行男院友,该导师被捕后认“大力咗少少”。导师早前承认普通袭击,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斥被告行为如体罚,又指这行为不会令事主明白他的不当。案件今(23日)在东区法院判刑,张官接纳此乃单一事件,接纳报告建议,判导师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被告何冠霆,48岁,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指他于2025年4月13日在香港仔一间智障人士宿舍袭击X;他另涉同月14日袭击X,相关控罪则获撤。

被告何冠霆在东区法院认普通袭击,被判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院舍主管及社工见X有瘀痕揭发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是涉案院舍的导师,负责指导及协助院友更生。去年4月14日下午,院舍主管及社工发现事主X的左手掌有瘀痕,翻查闭路电视,发现早一天的早上,X在房间内用手触碰另一名院友的裤头索绳,被告见状,即捉着X的左手,又用右膝撞击X的背部5次,之后又捉着X的右手,把X拉到地上拖行一段距离。

被告被捕称大力咗少少

主管及社工报警。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一时冲动:“大力咗少少。”又称并非有’心伤害事主。X送院诊治后同日出院。

辩方求情指被告认罪及有真实悔意,报告亦指被告适合判处社会服务令。

被告的行为无法令事主明白其不当

张官早前已称,被告在院舍任看管及监督角色,却袭击事主,其行为属违反诚信,即使事主屡劝不改,被告的行为也无法令院友明白其行为不当,亦与体罚无异。张官今判刑时称,考虑到被告坦白认罪,本次属单一事件,采纳报告建议,判被告120小时社服令。

案件编号:ESCC60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