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子在港户口被发现曾洗黑钱6.8亿 称被亲戚利用 判囚4年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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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2017年在港报案称遇到电邮诈骗,并曾将骗款传入多个香港银行户口。一名内地女子疑是其中一个户口的负责人,她于2024年入境香港时被捕。她今(24日)在高等法院承认洗黑钱罪,案情指她2017年在港开户后,该户口被用作洗黑钱约6.8亿元,部份款项更被转至沙地阿拉拍、阿曼、哥伦比亚等地。女被告求情时称,她当时只有23岁,受亲戚指示来港开户。法官郭启安判刑时指,本案涉及跨境元素,但信被告非主脑,其角色属低层,判她监禁4年半。

女被告曾燕军,31岁。她承认于2018年1月至10月,清洗约6.8亿元黑钱。辩方求情指,被告受亲戚指示,她于2017年来港开户时年仅23岁,她只是傀儡户口的持有人。

女被告曾燕军在高等法院认洗黑钱6.8亿,被判囚4年半。(黄浩谦摄)

官相信被告被亲戚利用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非案中主脑,其角色只属低层,没有直接参与洗黑钱,亦不知款项来源。此外,被告被亲戚利用,没有个人得益。法官因被告认罪、有良好品格等因素,作出减刑,最终判被告监禁4年半。

警方申请加刑令被告刑期加重15%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高级督察蔡建恒在记者会指,警方于2017年接获一间外国公司报案,指遇到电邮诈骗,并将骗款传入多个香港银行户口。商业罪案调查科经调查后,发现有本地清洗黑钱集团聘用本案被告,她于2017年8月来港开设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开设银行户口。蔡指控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加刑,最终法庭向被告加刑15个百分比。

至今有472人因助洗黑钱被加刑

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透露,由2023年10月至今,有472人因租借或售卖户口,让他人清洗黑钱,因此被定罪和被加刑,刑期加幅介乎2个月至18个月。

被告2017以公司名义在星展银行开户

案情指,被告于2017年12月持双程证来港的,她以一间公司的名义在星展银行开设户口。首项控罪指,于2018年1月15日至10月3日期间,有两笔款项存入该星展户口的港元户口,合共8.63万港元。全部款项之后经13次转帐,转至其他户口。

户口金钱曾传至阿拉拍阿曼等多国

第二项控罪则指,于2018年3月28日至10月3日期间,共有255笔款项由中、港、美、印度等地的户口,存入星展户口的美元子户口,合共约8722万美元。该些款项其后经1773次交易,转至沙地阿拉拍、阿曼、哥伦比亚等地的户口。被告于2024年4月入境时,在罗湖被捕,警诫下保持缄默。

案件编号:HCCC38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