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改革|秘书处须追踪调查支援处理进度 交报告给医委会监督
政府改革医委会和申诉与研讯机制,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今日(26日)公布,《202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已刊宪,预计于7月8日首读。根据立法会文件资料,当局为提升医委会处理个案的效率,提出多项改善措施,包括取消现时个案转介回调查组的机制、医委会秘书处需建立完善个案管理电脑系统,并要追踪个案的处理进度及编制报告等。
双非男婴黎远建脑瘫案遭拖延16年,医委会秘书处无法交代延误原因,也无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医委会于是决定永久终止研讯,引起社会哗然。医务卫生局今日公布,向立法会提交《医生注册条例修订草案》,其中一个要点是改革医委会,提升申诉流程的效率及透明度。
秘书处提升电脑系统 个案一段时间未处理将会提醒
当局要求医务调查组、医务裁审团及秘书处,在跟进各项程序订立时限,逾期需向申诉人及被申诉医生提供解释,同时条例明确责任谁属,医委会必须监督秘书处,而秘书处须就申诉调查提供支援,并要追踪处理进度,编制进度报告,并提供予医委会监督。
医委会秘书处将建立完善个案管理电脑系统,提供自动化工作流程功能。医务卫生局发言人指,秘书处将不断提升电脑系统的功能,例如当申诉个案一段时间并未处理,将会提醒相关职员需要注意。
取消现时个案转介回调查组的机制
医务调查组方面,将由现时初步侦讯委员会的7人减至5人,以便安排各人的会议日程,调查组并可委任专责调查员,就接获的申诉进行调查,包括传召证人接受讯问,或要求相关人士提供管有的文件。
医务审裁团方面,现时个案转介回调查组的机制取消,避免个案在处理过程中,被反复转介而延误;医委会并获赋权向审裁团发出实务指示,例如为提交文件或提出新证据订立时限,并要求参与研讯的各方遵守时限,违者可被命令支付讼费。
申诉个案筛查阶段 须由医务调查组业外人士同意
条例并订明申诉个案在筛查阶段,必须由医务调查组主席(医生)和副主席(业外人士)一致同意才能驳回。换言之,即使个案被认为琐碎无聊,调查组不能直接取消跟进,驳回需要业外人士参与。
当局并加强专业支援,包括升格医委会秘书,由具专业背景的卫生署首长级人员出任;赋权法律顾问在调查阶段,向医务调查组提供法律意见;以及邀请医学专科学院优化专家证人人才库,以支援申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