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黄伟纶:不会原址重建 若需收余下业权或明年立法
特区政府今日(26日)表示,已有77.8%宏福苑宏志阁业主提交信件,接受政府收购业权,该幢未受去年大火波及的大楼,将纳入此前提出的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负责宏福苑居民安置工作的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宣布,将为投入另外500个单位,以维持宏福苑业主有超过两个单位可选择的比例。
黄伟纶同时重申,宏福苑不会原址重建,而政府没有期望所有业主均同意出售业权,因此立法收回余下业权“绝对是一个可能性”,但当中涉及大量未知数,政府现阶段集中处理“你情我愿”收业权工作,若要立法,可能要明年才能处理。
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2月21日下午3时举行记者会,公布大埔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夏家朗摄)
政府“没期望”所有业主同意售业权
黄伟纶今日下午见记者时表示,目前未知道有多少宏福苑业主愿意接受政府提出的长远居住安排方案。他指出,虽然申请优先㨂楼的限期是6月30日,但收购业权最终截止日期是8月底,距离现在仍有两个月时间。
黄伟纶直言,政府没有期望所有业主均同意出售业权,因此立法收回余下业权“绝对是一个可能性”,但那是下一阶段的事情,政府目前先处理“你情我愿的”收业权安排,若要立法,可能要到明年才与立法会讨论,而当中有一个原则,要符合基本法保障私有产权的要求,会依法作出补偿。
政府6月26日表示,已接获超过四分之三、即75%大埔宏福苑宏志阁(右一大厦)的业主(共193户)(77.8%)签署并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引述测量界法律界指立法收楼价格会更低
他同时提醒,如果宏福苑业主不出售业权,相关单位会“跌番市场安排”,即使仍拥有单位,但“坦率地讲,买卖会很困难”。他强调,政府现时提供的收回业权方案“情理法兼顾”,而且是“以情行先”,出价比宏福苑单位受灾前价格高了30%。
他引述有测量界及法律界人士指,如果立法就需按实际价值补偿,到时单位价格会不会更低?他表示,虽然这是“外面专家的观点,但我觉得值得分享给大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