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妇涉向邻居冷气机槽扔粪 辩方称无检验不能确定是粪 7.15裁决
居于筲箕湾私楼的家庭主妇,涉向邻居的冷气槽扔粪便等污物,并破坏邻居安装的闭路电视,被控刑事毁坏等两罪。她否认指控受审。控方今(30日)传召受影响的林姓居民作供,她称虽然未有触碰污物,但从颜色及气味,认为是粪便。邻居又称,已不下十次要用水枪清理,为求缉凶,她在取得业主立案法团同意下,安装了闭路电视。辩方在中段陈词时质疑,无人检取过污物化验,认为不能确定是粪便,又指闭路电视只拍到被告单位有手伸出,不能确定是被告。
控方举证完毕,暂委裁判官何子俊裁定表证成立,被告不自辩亦不传召证人,案件押后至7月15日裁决。
女被告孙兆芳(59岁,家庭主妇)被控1项刑事毁坏罪。控罪指,她于2025年5月31日,在筲箕湾道某大厦走廊,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冼姓女子的一个闭路电视摄像头。
孙另被控1项将粪便、其他脏物、发出恶臭或令人厌恶的物品,在未获拥有人及占用人同意下抛掷或放置私人财产罪,指她于2025年6月6日至7月13日之间,将粪便、其他脏物、发出恶臭或令人厌恶的物品,抛掷或放置在筲箕湾道某大厦单位的冷气机上。
疑有人掉下粪便安装闭路电视缉真凶
女邻居林施崎出庭作供,她称在2025年5月31日,她家楼上疑有人把粪便及尿液掉到冷气机顶,故她在咨询大厦法团后,同日下午在大厦走廊的窗边,安装了闭路电视,尝试找出元凶。
凭气味颜色判断是粪便
林表示,她和母亲曾前后10次用水枪清理污物。她本身任职护士,她凭污物的颜色和气味来看,能判断该些物品为粪便。控方向林展示涉案的闭路电视,她确认该证物由她和男友购入,她未有参与安装,但有就安装的位置提供意见。
未有触碰脏物仅用水枪清理
林在辩方盘问下,承认没有用手碰过脏物,仅曾用水枪清洗冷气机槽,如果情况许可,她亦会用水枪帮邻居处理。她同时确认,家中客厅的窗户被柜子封闭。惟林强调,安装闭路电视有获业主立案法团的同意。林亦同意,她曾两度到被告门外敲门,但不记得被告是否曾表示要报警。
辩方指没有人看到被告把镜头推落街
辩方中段陈词指,没有人看到被告把涉案镜头推到街上,镜头的安装位置亦未能确定,闭路片段则仅可以见到被告曾出现,或许是有其他人开窗时把镜头推跌。辩方亦质疑,涉案镜头若曾从15楼掉落地下,不可能是完整的状态。
指控方证人或对被告有偏见
就掷物一罪,辩方认为,两位证人均只能见到有手从被告的单位伸出,但未能确认掷物人士的身份。此外,证人曾表示闻到窗外有味,惟林则确认该窗户已被封,加上双方曾就此争执,故此质疑控方证人对被告有偏见,可能会撒谎诬蔑被告,且从未有人检取污物作检验,故控方未能证明相关物品为粪便。
案件编号:ESCC203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