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钢琴教师涉非礼女生 曾发讯息问月事 官不信其辩词裁罪成
78岁男钢琴教师涉在琴行教一名16岁女生时,摸女生大腿及接触她不同部位,他否认指控受审,案件(KCCC900011/2026)今(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莫子聪指,被告明显对事主X与其他学生不同,他与X的讯息显示他容许X叫他“Daddy”,又在讯息问X是否月事来潮等,更曾称会送X一部钢琴作礼物,与他声称与X疏远说法不符,认为他早已对X有非分之想,并有作出X所述的行为,裁定他罪名成立。辩方求情指被告刚丧妻,希望能出席亡妻葬礼,莫官准他以2万元保释至8月11日判刑。
被告吴立卫(78岁,钢琴教师),被控1项猥亵侵犯罪,指他于2025年3月30日,在九龙湾牛头角道77号淘大商场3期2楼“金声琴行”猥亵侵犯女童X。
X称上课十多分钟后被摸腿
事主X早前供称,被告是她的钢琴老师,案发当日学琴约十多分钟,被告突然摸她的腿约十数秒,她怒视被告,被告便缩手,之后被告又尝试双手包住她左脚并称:“你好似肥咗㖞。”X即翘脚不让被告摸,被告再伸入她的大腿罅摸。之后又站在她身后,为她按摩膊头,并伸手入她的上衣摸她锁骨。她指被告之后更捉她手放到他的下体上约1分钟。X称,她当时很害怕不懂反应。她指被告亦有用下体撞她的背部两三下。下课时,被告揽了她一下说:“ 下个星期再见啦”。X事后告知母亲并报警。
X亦提到被告知她来自单亲家庭,并曾向她发讯息称:“无人嘅时候叫我daddy就得啦”。
官指事主X与其母供词可靠
裁判官莫子聪指,事主X的证供合乎逻辑,认为其供词可靠。此外,X亦承认有服食精神科药物,但她解释该些药物只会令她疲累及难以集中。而X的母亲Y的证供亦清晰可靠,在盘问下没有动摇,接纳二人的证供。
作为老师应知不可与学生有暧昧关系
莫官认为被告辩词不合情理,如他称怕X态度懒散会影响其声誉,但钢琴房外的人要紧贴墙壁才能勉强看到X,认为被告无迫切性要改X的坐姿。至于被告在讯息主动叫X称呼他“Daddy”,莫官认为,若被告如此在乎其声誉,不可能容许X以此称呼,而他作为老师,亦应知不可以与学生有暧昧关系。
被告曾在讯息问X是否月事来潮
此外,被告辩称X想为他做媒,认为X心术不正,莫官指被告更应与X保持距离,但讯息显示,被告不但曾以洋名称呼X,又曾叮嘱X在深圳要小心,更曾问X是否月事来潮,与他声称疏远X的说法不一。被告在控方盘问下时常故左右而言他,未有正面回应问题,认为被告自知无言以对。
称失左手活动能力却能多次用左手拉衣袖
莫官又指,被告声称左手丧失活动能力,但他留意到被告曾多番以左手拉高衣袖,与其说法不乎。
认为被告对X的私隐极为关心
莫官认为被告早已对X有非分之想,对X的私隐极为关心,他对X明显有别于其他学生,如曾表示要送X一部钢琴,这并非一般老师会送给学生的礼物品。基于上述原因,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在缓刑期间犯案
控方指,被告有三项不同类的案底,但本案是在另案缓刑期间犯案。辩方求情指,被告即将79岁,有视力问题,过往以教授音乐为生。他与事主年龄上有一定差距,明白案件性质严重。
刚丧妻望能出席亡妻葬礼
辩方又指,被告的妻子在本案审讯期间逝世。二人相伴逾50年,这事对被告打击甚大,希望可以押后判刑,让被告可以参加妻子的丧礼。莫官称为表示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准被告以2万元继续担保,把判刑押后至8月11日判刑期间需要每天向警署报到,不得离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