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涉在私人屋苑用假泊车证 被控用假文书等罪 9.16再提讯

撰文: 陈蓉
出版:更新:

保险经纪涉使用虚假私人屋苑停车场泊车证,意图欺骗该屋苑的业主立案法团,其后又取走该虚假停车证,被控“使用虚假文书”及“妨碍司法公正”等共三罪。案件(WKCC2322/2026)今(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陈慧敏应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9月16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期间被告还押候讯。

被告招耀伟(52岁,保险从业员)被控1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指他于2026年7月4日,在荔景华景山路12号,华员邨华礼阁停车场,明知一张停车场泊车证属虚假仍使用,意图诱使华员邨业主立案法团及上址职员接受为真。

被告招耀伟在西九龙法院提堂。(叶志明摄)

被告另被控欺骗及妨碍司法公正罪

招另被控1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指他于2026年3月19日至7月4日,以欺骗手段,即展示一张虚假的泊车许可证,不诚实地取得华员邨业主立案法团,于上述日期期间的停车费用,意图永久地剥夺该华员邨业主立案法团财产。

被告另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指他在2026年7月5日,在华员邨华礼阁停车场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系列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从一辆私家车上取走一张泊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