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男涉奸女友人 事主称酒醉呕吐被摸胸臀 被告奸后叫她自己走
居于东涌的男子载住同区的酒醉女性朋友回家时涉奸案(HCCC69/2025),女事主X今(9日)在高等法院作供。她称当晚酒醉,上的士后,被告叫司机直到其家。她上被告家后入了房,她不适呕吐,并把呕吐物吐在地,她指被告有触其头发,但亦一边说:“我醉啦。”另一边摸她胸臀,之后更脱去其衣服,把她强奸。她称被侵犯时曾向朋友发讯息,但遭被告拨走手机。她称被奸后,被告离开房间,并向她发讯息称:“醒咗自己走,我理你唔到”。
被告萧浩然,否认1项强奸罪,指他在2023年8月26日,在东涌迎东邨迎悦楼某室强奸女子X。
两人同住东涌一同坐的士回家
事主X今透过视像系统作供,她称于2023年4月认识被告。案发前一晚,被告约她饮酒。他们当时和多人在尖沙咀天文台道的酒吧消遣。她饮至醉酒并呕吐,被告向她发讯息称他亦有醉意,问要否一同离开,因两人都同住东涌,X遂和被告一同乘搭的士回家。
被告叫司机直驶其家
X称她登上的士后,被告著司机前往其居住的迎东邨,X向司机称想先到她住的屋邨,惟被告著司机不用理会X,可直接到被告住处。X指当时想作出回应,但醉酒后无力,说话也不能大声,她在车程上亦有呕吐。
下车时无力跌在地上
X称落车后发现非她所住的屋邨,但她下车时无力“仆咗落地”。被告建议X先到他家休息,X称当时未有想太多,遂跟被告到其住所,被告并叫她入房,期她不见单位内有其他人。
呕吐时被告触起其头发亦摸其胸
X称她坐在床上不足1分钟已想呕,被告未能找到胶袋,著她呕在地上。X呕吐时,被告一边捉她的头发,避免头发触及呕吐物,同时亦摸她的胸。她呕吐后,被告捉著她的腰,并脱去她的上衣,她著被告:“唔好整。”但被告未有理会,她同时向一名友人发讯息,著友人前来接她。
被告一边称我醉啦一边摸她胸臀
其后,X再呕吐,期间遭被告摸胸和臀部。X再叫被告:“唔好整。”被告则回应:“我醉啦”,但同时继续摸她。X认为,被告当时微醺,但并非很醉。X指其友人问她的位置,但X不知身处哪一楝楼。这时被告拨开她的手机,X拾起手机,被告则脱下X下半身的衣物,他并继续说:“我醉啦。”然后在未有使用安全套下把她强奸。X形容当时感到如撕裂般的痛楚。
指被告强奸完向她发讯息称醒咗自己走
X称她有说:“好痛、唔好….”亦尝试推开被告,但气力不及被告。性侵期间,被告表示:“我醉啦,我好醉。”X指被告强奸她之前和强奸期间,她都有发讯息向友人求救。X指被告强奸她后离开房间,并向她发讯息称:“醒咗自己走,我理你唔到”。X称她其后由友人接走。
辩方指被告对X有好感X不同意
代表被告的大律师盘问时称,X知被告对她有好感,X否认。辩方便指,由他们认识至案发前,两人曾联同他人有两、三次聚会,X不同意﹐并指最多只见过一次面,她亦不肯定被告有否出席该饭局。辩方指出,其中一次见面时,被告送X至她的住所楼下,X称没有印象。辩方又指,被告在酒吧时,曾发多个讯息表现对X的关心,X同意,但她否认感到被告在追求她,指和被告是朋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