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山顶旧居爆业权纠纷 现业主求女子迁出 女子入禀反索4亿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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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星周星驰于山顶普乐道7号大屋,周于2006年已出售大宅,大宅经转手,现时业主是一间由一名姓韩商人任董事的公司。然而这豪宅最近疑爆发业权纠纷。该公司上周五(10日)入禀高院(HCA1197/2026),指一名姓黄的女子占用了单位,要求法庭下令她搬走,并要求她赔偿损失。但资料亦显示,该姓黄女子,早于本月3日亦曾入禀(HCA1150/2026),指韩男只是以信托形式代她持有一半股份,黄并要求法庭颁令她和其家人有权继续居于大屋,否则韩等人需赔偿她4亿元。

资料显示,涉案于普乐道的大屋,在1996年由影星周星驰以8,380万元购入,周于2006年以1.17亿元售。

美胜入禀要求黄美君等人迁出

根据法庭最新的入禀状(HCA1197/2026),原告为美胜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为黄美君和占用普乐道7号的人。公司查册显示,美胜投资由一间离岸公司KVD Holdings Limited持有,美胜投资的董事为韩凯然。原告指物业遭黄等人占用,令他们未能使用,故要求法庭颁令,禁止黄再擅入及继续占用该大宅,并要她交还,并要她就占用期间的收益赔偿。

涉案单位位于山顶普乐道独立屋,周星驰曾是上手业主,亦曾是他的旧居。(视觉中国)
山顶普乐道的“天比高”豪宅位处太平山之岭,饱览维景两岸的景色,素有亚洲第一豪宅之称。(香港01记者摄)

黄称她拥有大宅实质持股公司的一半股份

然而根据法庭较早前的资料,黄美君于本月3日亦入禀高等法院(HCA1197/2026),她在该诉讼中控告韩凯然和美胜投资,指美胜投资实由离岸公司Topten Keen Limited全资拥有,而美胜则持有普乐道7号,意即Topten Keen才是该大宅的真正持有者。韩凯然虽然是Topten的唯一注册股东,但黄称她亦是Topken一半股份的实质拥有人。

黄向韩索偿4亿港元

黄在她提出的诉讼中,要求法庭颁令,韩是以信托形式为黄持有Topten一半股份,并要韩把一半股份还给她,及她与其家人可继续占用普乐道7号。若法庭未有作出上颁令,则要求韩或美胜向她赔偿4亿港元。黄亦要求她提出的诉讼有结果前,法庭禁制韩要她交还单位。

案件编号:HCA119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