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揸13岁女胸放片上网 还押3周称知错 官吁耍乐有底线判感化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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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生与13岁女友乘巴士时叫女友自拍,期间涉揸女友胸,之后不理女方反对上传至Instagram,并告知女方已有数十人次观看。男生早前承认1项非礼罪(KTCC419/2026),今(1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辩方指被告在璧屋惩教所还押3星期后,明白不可触碰法律底线,裁判官刘淑娴判被告感化1年。

刘官判刑时又指,同意被告学业优秀,但年轻人玩乐时要有底线,斥被告伤害完人还把片放上网,是在别人伤口上洒盐,又指一时冲动也可犯下弥天大罪,更提到近日另一宗案件的女子,就是与人争执动武:“连1条命都无咗。”劝被告好好控制情绪。被告连声答:“明白法官大人、感谢法官大人。”

被告赖易俊(17岁,学生)被控于2025年10月15日,在观塘一辆沿鲤鱼门道9号近观塘警署行驶中的213M路线九龙巴士内,猥亵侵犯女童X。

被告赖易俊在观塘法院认非礼罪判感化1年。

被告要X自拍时揸其胸并上载上网

案情指,13岁女事主X神情沮丧没有上学,其母亲觉不妥,查问下得知X被同学非礼,揭发事件。X透露,案发当日她与被告坐巴士上层,X坐被告前排,被告叫X用他的手机自拍录影,X自拍期间被告突然伸手揸X的胸部几秒,X吓倒并斥责被告,被告则“笑咗两下”。被告其后不理X反对将影片上载至IG。

被告翌日告知X已有数十人次看片

被告翌日告知X,片段已被3至4名不认识的人阅览,观看次数达50至60次,X在学校被老师问及影片内容,事件报警处理。被告被捕后称:“只系想撩下佢玩下。”并“唔觉意”触碰到X的胸部。

还押壁屋后明白不可触碰法律底线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求情信表示明白其恶劣行为,导致女事主的学业和社交受影响,他就此道歉。此外,被告过去数周在璧屋惩教所还押时获得悉心教导,明白要三思而后行,不可触碰法律底线,有决心改过。被告父母写信指,被告在惩教所得到深刻教训,多番表示很后悔,他明白自由的可贵。

校方答应不会离弃被告

校方得悉被告犯事后,指被告一直成绩优秀,校方会不离不弃,透过辅导老师监察其表现,全力支持他在原校完成D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