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智障男发复国党帖文认煽动 官接纳自身缺陷影响犯案 囚28月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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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智障男侍应涉在2024年于X和Instagram发布煽动贴文宣传复国党,他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1项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 (DCCC 1103/2025),今(20日)判刑。法官陈广池三指国安风险不能掉以轻心,斥被告罔顾法纪,但接纳他因自身缺陷影响犯案,认为本案情节较轻,判囚28个月。

被告陈浩骞(22岁,餐饮业服务员)于2024年6月27日至 2025年4月2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被告陈浩骞在区域法院认煽动罪囚28月。(黄浩谦摄)

被告求情称对不起香港

陈官引述辩方求情,被告有轻度智力障碍及中度语言障碍,这些缺陷令他的社交能力和分析力都较常人低。被告只是鹦鹉学舌,一知半解地覆述一些虚无飘渺的主张,涉案的组织没有知名度,被告的行为也没助提升知名度。被告写信求情称,他后悔被坏人操控,对不起香港。

长期服药影响分辩善恶能力

陈官判刑提到,2024年有关国安法的冲击不绝于耳,可见潜在风险仍然存在,不能掉以轻心。他同情被告因为病患需要长期服药,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认知、社交,和分辩善恶对错的能力,接纳他容易被煽动,继而煽动他人,但被告仍是罔顾法纪,有预谋犯案,但程度不高,亦无明显的煽动对象,情节属于轻微,采纳3.5年作起刑点,认罪减至28个月。

被告发文宣招揽人入复国党

案情指,本案涉及台湾政党“中华保台反共复国党”(下称复国党),其宗旨是“驱逐赤虏共产,恢复中华民国”。被告在涉案期间,从四方面鼓吹颠覆国家政权的文宣和招揽他人加入复国党,包括发布相关文宣的帖文到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在公众地方张贴文宣、 邮寄文宣给同道中人,以及管有28个载有文宣的备妥待寄信件。

社交帐户有逾千煽动贴文

2024年6月,被告在社交媒体平台X开设帐户@chan110373⁠。截至2025年4月24日,帐户有1184则帖文及587名追踪者。被告的贴文内容包括 “中共杀人政权”、“推翻中共”。此外,被告在贴文提及“港人支持辛亥2.0复国革命”、“历经血与火革命的中华战士们,我们才是中国未来权力的合法掌控者”等。

被告有向复国党负责人汇报进度

被告在被捕后承认独自管理涉案的X和Instagram帐户,目的为“恢复中华民国统一”及对抗中共。此外,警方发现被告在Line应用程式与复国党负责人程凯力(舍利子)频繁交谈,被告屡次主动提出到访台湾参与活动,并索取信封、金钱及申请书,亦有向程凯力汇报“纸张革命”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