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父母去信瑞典法院 要求裁定社福局任意羁留Lily违法

撰文: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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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一对香港未婚伴侣曾先生和关小姐,设立专页“Save Lily”,指控瑞典当局“强行”将其女儿Lily带走并由予寄养家庭照,他们早前指,瑞典当局在不设聆讯的情况下,将Lily的抚养权永久转移予一对瑞典夫妇。

二人今(20日)发声明表示,以书面形式向北雪坪区域法院投诉瑞典社福局及移民局违反《公约》对Lily实施任意羁留,要求法院宣告瑞典社福局及移民局违法。

“Save Lily”发起人曾先生及关小姐(资料图片/李家杰摄)

“Save Lily”发起人曾先生和关小姐今日表示,较早前向瑞典移民局查询Lily遣返令的执行情况,获瑞典移民局在2026年6月22日以电邮回复指,瑞典移民局已与中国大使馆取得联络,但未计划遣返Lily。二人建议,入境处寻求国家授权,根据1963年的《维也纳领使公约》,行使领事探视权探视Lily。两人又建议,若瑞典当局未能切实保护Lily受《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权利,香港当局可于国家授权下,根据《公约》要求瑞典当局解释侵犯。

Lily与父母在瑞典的生活照。(受访者提供图片)

二人今日表示,已在下午4时20分,入境事务处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职员致电他们,交待入境事务处与瑞典移民局交涉情况。他们引述入境事务处表示,一直透过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及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向瑞典移民局了解Lily遣返令的执行情况,但未得到瑞典当局的回复,处方承诺会积极跟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