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九龙塘独立屋无牌经营“学生宿舍” 负责人违床位条例罪成
早前有人租用九龙塘渭州道10号独立屋,为赴港升中的内地生建设宿舍,民政事务总署今(22日)公布,经营者触犯《床位寓所条例》,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发言人强调,任何居住单位内如设有12个或以上床位,并依租用协议用作或拟用作住宿用途,须在开始营运前领取床位寓所牌照,无牌经营床位寓所属刑事罪行。
署方指,牌照处人员今年3月于九龙塘一个处所进行调查,发现处所内有以租用协议用作住宿用途的床位经营无牌床位寓所。牌照处经调查后取得足够证据,随即提出检控。涉案经营者承认在没有豁免证明书或牌照的情况下经营床位寓所,违反《条例》第5(1)和6(a)条。
发言人指出,牌照处致力打击无牌床位寓所,以保障入住者及楼宇其他使用者的安全。近来坊间出现自称“学生宿舍”或“学生寄宿公寓”的处所,部分涉及12个或以上依租用协议用作或拟用作住宿用途的床位而受《条例》规管。
发言人指,牌照处一直高度重视无牌经营床位寓所的问题,并会继续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透过持续执法、加强执法力度和广泛宣传,致力打击无牌床位寓所。如接获举报或投诉,牌照处人员会就相关处所进行调查,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会采取执法和检控行动。
2021年至今作12宗检控 全部被定罪
另外,牌照处亦已加强情报搜集工作,包括主动巡查,从不同渠道搜集相关情报,并与各区民政事务处建立通报机制以取得有关怀疑无牌床位寓所的资讯,以及继续与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行动,打击无牌床位寓所。由2021年至今,牌照处曾就无牌经营床位寓所作出12宗检控,全部个案均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