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货仓被窃 两男涉偷待销毁货品价值达1900万 串谋盗窃罪成
CHANEL香港分公司的一名货仓部主管及一名前仓务员,涉串谋两名时任仓务员偷取本应销毁的CHANEL货品。惟分公司发现疑有人偷取该些货品转售,派经理展开调查,并发现两名涉案仓务员,曾不寻常地主动求加班留下,并涉把待销毁的货品藏起,再安排他运走。两名被告否认串谋偷窃逾700件本应待销毁的CHANEL货品,包括银包手袋及耳环等,价值达1900万。5男2女陪审团昨(27日)起退庭商议,今(28日)裁定两名被告串谋偷窃罪成,但次被告张家伟的接赃罪则不成立,两人须即时还押。
同案另两被告何东⼭(35岁)及何⼦贤(41岁),在审讯前已承认1项串谋偷窃罪,何子贤另承认1项串谋偷窃罪。法官把案押后8月3日向4名被告一并判刑。
两被告串谋偷窃 另两男已认罪
两名被告:吴耀伦,42岁,案发时为CHANEL青衣货仓部主管,和张家伟,42岁,CHANEL青衣货仓的前仓务员。两人同被控1项串谋偷窃罪,指他们于2017年1月20日至2月2日期间,在青衣喜民领达中心,与何东山及何子贤串谋偷窃123个银包,及601个手袋,该等物品为属CHANEL Hong Kong Limited的财产。两被告在这罪均罪名成立。
控罪中提及的何东山(35岁)及何子贤(41岁),开审早前已认罪。
次被告涉接赃裁罪名不成立
次被告张家伟另被控1项处理赃物罪,指他于同年2月2日,在观塘开源道大众工业大厦某室,处理属赃物的1对耳环、1条颈链、1对鞋及4个手袋。张在这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CHANEL每半年销毁1至2万作旧货
控方案情指,CHANEL的香港分公司租用青衣嘉⺠领达中⼼的5楼为办公室和货仓,另租用23楼为货仓。基于商业决定,公司每隔6个月左右,便会把1万至2万件旧款货品销毁。该些准备销毁的货品会被放入纸皮箱,再由23楼货仓送到5楼,用绞碎机销毁。
众被告均曾在CHANEL的货仓任职
首被告吴耀伦案发时任货仓部主管,负责入口部,为仓务员何东⼭及何子贤的上级;次被告张家伟则为前仓务员,他于2011年离职。
经理翻查影片见有人把货品放入纸箱
公司于2017年怀疑有仓务员偷销毁的货品转卖,遂派经理阮兆恒留意仓务员的可疑举动。阮于同年1月24日翻看闭路电视,发现何东山和何子贤于同月20日,在没有指示下,把货品放入纸皮箱,再把纸皮箱收藏在23楼的隐蔽处。货仓助理经理吴国铭到隐蔽处查看,发现大量本应已销毁的货品。
公司当时未有采取行动,但特别留意两人的行为。闭路电视则拍到,何东山于2月1日曾到隐蔽处,把该些纸皮箱用胶纸贴好。
次被告曾把33个纸箱运上货车
翌日早上11时,闭路电视拍到次被告透过需要密码卷闸和锁匙的7号升降机,到达23楼。次被告和何东山用唧车把6板、合共33个纸皮箱推进升降机。次被告再独自把33个纸皮箱,送到停泊在停车场U/G层的一部货车。此外,首被告曾于同日11时许在U/G层徘徊,并望向7号升降机,他之后返回5楼。
警员在纸箱内发现逾700件货品
吴国铭在U/G层向次被告查问并报警,警员到场后,在该33个纸皮箱中,发现123个银包及601个⼿袋,该些货品均本应在同年1月已销毁。首及次被告因此被捕,次被告在警诫下称:“阿山叫我今日call部GoGoVan嚟搬走33箱货。”
次被告认在货仓攞走货品
警员调查亦发现,首被告于2月2日早上10时至11时15分,有13次和何子贤或次被告有电话联络;次被告亦有多次与何东山 、何子贤和首被告电话联络。次被告其后带警员到其租用的观塘大众⼯业⼤厦货仓,警员在该处检获1对耳环、1条颈链、1对鞋及4个手袋,该些货品同样本应已销毁,而次被告承认是在CHANEL青衣的货仓“攞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