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牙科店涉港非法行医 深圳卫健委促自查自纠 宣传遵深港法规
香港牙医学会上月22日公布调查指有内地连锁牙科店以“免费检查”及“专车接送”作招徕,在港设立无牌咨询处,涉非法行医。翌日7月23日医务卫生局、卫生署及警方即采取联合行动在北角一间涉案诊所拘捕一本地男子。
至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向当地非公营医疗机构发出风险提示函,指出有关行为严重威胁患者权益,各机构需引以为戒,并就在港活动“自查自纠”。提示函提到,机构赴港医疗宣传推广时必须遵守香港法规,广告亦应与深圳市审批发布的内容大体一致。
港医卫局对深圳卫健委迅速回应表示感谢
医卫局表示,卫生署7月23日联同警方采取针对非法从事牙科执业的执法行动,由于案件涉及宣称在深圳市开设牙科服务的机构,当局在案件发生后即日与深圳市卫健委联络。局方称,接获深圳市卫健委上周末发出风险提示函的通报,对卫健委迅速回应表示感谢。
风险提示函:行为严重威胁患者健康权益 损在深医疗机构行业形象
根据深圳市卫健委向当地社会办医疗机构、深圳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兴业协会发出的风险提示函,提到当地有个别口腔机构在港设立咨询处,涉嫌非法从事牙科职业等活动,“相关行为严重威胁患者健康权益,损害在深医疗机构行业形象”。
提示函中列明多个要求,当中包括各医疗机构在港开展活动时需遵守香港法规,杜绝机搆及人员未经在港执业注册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又指应引上述事件为戒,立即“自查自纠”在港活动情况。
信函又指,各医疗机构应审慎开展赴港医疗宣传活动,除了要遵守香港关于医疗广告的法规,广告规模、形式、内容及用词等亦应与深圳市审批发布的内容大体一致,避免因深港两地医疗广告信息差,造成香港市民误解及疑虑。
另外,信中提到接待港籍就诊者时要遵循医疗规范,杜绝过度医疗;切实说明病情、术后管理及诊疗费用等,确保患者知情同意权。
牙医学会形容信函是良好开始 前会长陈建强倡立法杜绝不合规广告
香港牙医学会副会长张达良认为,有关措施是良好开始,“如果两官方同时关注这件事,应该可以有效压制这些不良广告”。
现任中西区区议员、香港牙医学会前会长陈建强说,内地卫健委发声罕见,对两地共同关注不合规医疗广告及非法行医机构欣慰,而他认为香港仍需立法,包括修改《不良广告(医药)条例》及《商品说明条例》才能杜绝不合规医疗广告,并指出立法会议员林哲玄早前已向医卫局提出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