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香文告邻居诽谤 谭指被告曾投诉达40次 她有跟进并无失职
黄大仙区议会及立法会前议员谭香文,指星河明居的邻居诽谤案(DCCJ445/2023),今(13日)在区域法院续审,谭出庭接受辩方盘问。辩方律师指,被告曾投诉管理公司账目欠透明度,及管理报告水准差等。谭称被告投诉达40次,她有向被告解释,她只是负责监督角色,无权力处理其投诉,又称她有跟进事项,强调在管理公司及居民对接上无失职。律师指谭曾指被告想取代她成为业委会主席,并在大维修中得益。谭承认这说法属揣测。
原告为谭香文,被告为黄大昌。
谭香文称她任业委会主席时有跟进事项,并无失职。(陈蓉摄)
被告黄大昌(右)。(陈蓉摄)
曾建议黄可直接联络管理公司
谭今出庭接受辩方盘问。辩方指黄曾以电邮投诉管理公司,指账目欠缺透明度,及指管理报告的水准差,以及容许区议会投放宣传单张。谭表示,曾向黄表示她只负责监督,对此感滋扰,建议黄可直接联络管理公司,或使用大堂的业委员信箱。谭又称,召开业主大会有人数要求,她亦难以控制。
辩方指谭曾怀疑黄想当业委会主席
辩方引述谭香文的口供,指黄至少40次向谭投诉,方式包括电邮及实体信。谭当时表示,黄想取代她成为业委会主席,并在大维修中得益。谭在庭丄承认该说法属揣测。
谭指黄曾投诉至其私人帐户
辩方指,黄在网上开设有关屋苑“星河明居”的专页,内容有关屋苑账目混乱等。黄亦曾多次就此表示关注。谭回应指,黄曾多次以电邮投诉,除了公事用电邮外,亦有发送至其私人帐户,令其家人担忧。
曾向黄解释无权限处理该些问题
谭称,她曾与黄对话,要求他直接与管理公司经理沟通,亦曾向黄解释,她的职责仅监督,没有权限处理有关问题。她强调,从来没有封锁黄,黄可以透过电邮联络她,然而她从没有在双方对接上失职,惟有关投诉只能由掌权的管理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