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遭警搜查 揭私藏女友11岁女儿的色情相簿 认非礼等18罪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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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汉与同居女友儿子吵架报警,遭警方发现其银包内有女友11岁女儿的儿童色情照,警方进一步搜查,再从中年汉的平板电脑等,发现两个有关他与女友女儿的“做爱”及“甜蜜”相簿,当中包括女童疑与他口交及抚摸的照片及影片。他被捕后称与女友女儿关系犹如父女。

中年汉今(1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域法院)承认非礼、管有及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等共18罪(DCCC844/2025)。暂委法官徐绮薇斥被告多番侵犯年幼儿童,并涉违反诚信,行为非常可耻及令人恶心,把案押后至8月31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反心理报吿,被告期间须还押。

男被告C.K.H.A(47岁,搬屋公司经理)被控7项非礼、3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及8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非礼罪指他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3月17日,在元朗某单位7度非礼年约11至12岁女童X;另指他于2023年5月31至2024年4月5日,管有及制作女童X的儿童色情物品,即173张相片及50段录像。

被告CKHA在西九龙法院承认非礼及涉儿童色情等18罪。(叶志明摄)

X两岁时生父离世

案情指,女童X在2012年出生,案发时仅11至12岁。Y为其兄,Z则是二人的母亲。X的生父在2014年离世。X母自2019年与被告成情侣,被告其后迁入同住。2024年4月5日,X的兄长与被告争执,事件最终报警,被告因非礼被捕。

警方在被告银包发现两张X的照片

警方向被告搜身时,发现被告银包内有两张X的照片,其中一张X躺在床上,眼睛闭上,衣服被掀起,并有一只戴有银戒指的手在抚摸她的胸部;另一张则显示X的腰部。警方留意到相中戒指的款式,与被告所戴戒指相似,于是亦检取了被告的戒指。

平板电脑发现有被告与X做爱及甜蜜相簿

同日下午,警方搜查被告住所,检取其手机及红米平板电脑,发现当中载有两个分别名为:《X与被告(二人全名)上床做爱扑嘢成为情侣》及《X和被告在甜蜜亲密恩爱》的相簿。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该平板电脑仅由他使用。

被告认曾用手机拍X洗澡

警方在上述电子器材中,一共检取了173张及50段涉及X的儿童色情物品,当中有149项为一级、60项为三级、10项为四级。据庭上所述,该些四级影像摄得X为被告手淫及口交。此外,被告的平板中亦载有3段X洗澡的影片。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该影片或许以手机放在柜内拍摄。被告的手机内另有6张阴茎靠近X嘴唇的相片。

部份影像从家居保安镜头摄取

案情续指,被告曾经拉起X的上衣,亲吻其胸部。至翌年2月4日,被告与X发生性行为,被告曾抚摸X的臀部及将手伸入内裤摸私处。有影像显示,两人在床上抚摸对方的性器官,该影像由小米家居保安镜头所摄得。

被告否认曾与X性交

从警方检取的相片中显示,在2024年3月7日,被告曾亲吻X的嘴及拥抱X,相片中二人赤裸。四天后,二人发生性行为,被告把下身压向X,二人下身贴近及郁动身体,X再为被告手淫。被告承认该些影片由上述保安镜头拍摄,但是否认二人有性交。

称与X关系犹如父女

被告曾与警方进行三次录影会面,他确认曾以iPhone拍摄有关影像,被检取的平板及手机亦是属于他及仅由他使用。被告亦表示,他与X的关系犹如父女,有些照片在X睡觉时拍摄。

X拒绝提供创伤报告

控方指,被告在1978年出生,现年47岁,中七学历,与前妻育有13及11岁的女儿。他曾任职跟车,被捕时为搬屋公司经理。徐官指,X拒绝提供创伤报告,法庭尊重其选择。

法官关注被告与X年龄相距35年

徐官强调,本案案情非常严重,7项非礼罪涉及年仅11岁的同一事主,所有事件在住所发生。而且被告案发时46岁,与X相差近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