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补习老师涉非礼男生原脱两罪 律政司上诉得直 今改为认罪
补习男导师涉在义务补习时,用手摸男童的私处非礼,被控3项非礼罪。男导师早前被裁定1项非礼罪罪成,他与律政司均有提上诉,但只有律政司上诉得直,案件发还重审。男导师今(1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被闭路电视拍到,非礼男童的罪名(DCCC106/2023)。暂委法官香淑娴指,被告第一次审讯时仅一罪成仍上诉,难见有深切悔意,把案件押后至9月3日判刑,以待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专家报告,期间须还押。
被告何永恒(案发时44岁)早前被裁定1项非礼罪罪成,他曾就这罪提出上诉,但遭驳回。律政司亦有就被告脱罪的罪名提出上诉,并被裁定得直,被告今再承认两项非礼罪,指他于2022年8月10及17日,在香港深水埗两度非礼男童X。
被告何永恒在区域法院再认两项非礼罪。(黄浩谦摄)
闭路电视拍到被告非礼X
案情指,男童X在2011年出生,案发时为小学生。在2018年,被告开始替X补习,同年8月底,X已向母亲投诉遭被告多次摸私处。至2022年8月20日,多段闭路电视片拍到被告为X补习时,隔著裤子摸X的私处、大腿和胸部。同月27日,被告再在课堂上摸X。被告于同年9月10日被捕。
被告本案前无案底有硕士学历
控方指,被告现年48岁,在港出生,案发时没有案底,硕士学历,曾任职大学助理行政主任。被告原审时仅一非礼罪成,其后控方上诉得直,案件发还重审。事主X在第一次审讯时已没有出庭作供,事主X及其家人拒绝重提事件,故未能索取创伤报告。
被告曾就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辩方求情指,被告已受了大教训。惟官指,被告犯案时应可预见其行为会招致法律后果,又指被告第一次审讯时只有一项非礼罪成,他仍提出上诉,其该上诉被驳回,故认为他未见有深切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