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剃去亡妻智障姊阴毛 称一时心血来潮 认非礼候惩
六旬翁从院舍接走亡妻69岁的智障姊姊并带她回家后,涉剃去她的阴毛。智障妇被送回院舍后,院舍职员在智障妇洗澡时发现异常报警。六旬翁其后自警,警方在老翁家搜出5把剃刀,并控告他非礼罪(DCCC 957/2025)。
六旬翁今(1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域法院)认罪,案情指他被捕后曾称因心血来潮及好奇而犯案。暂委法官徐绮薇指本案性质极为严重。被告作为事主监护人,却利用身份进行性侵行为,严重违反诚信,把案件押后至9月21日判刑,以待为索取事主的创伤报告,以及被告的背景及心理报告。
被告L.H.Y(现68岁)承认一项非礼罪,指他于2024年8月16日,在香港将军澳非礼在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女子X。
被告在妻子离世后成为事主的监护人
案情指,事主X现年69岁,她在1979年确诊中度智障。她自1994年居于弱智人士宿舍,其胞妹为其监护人,被告是事主的妹夫。及后事主胞妹离世,被告后来再婚,但仍继续为亡妻照顾事主,并成为事主的监护人。
事主外出回宿舍后身体有异常
案发当日早上,宿舍职员在事主沐浴时曾为她检查,当时并无异常。其后被告接事主外出晚膳,同晚把她送回宿舍。翌日早上,事主洗澡时,职员发现其阴毛被剃去。
警方在被告住所发现5把剃刀
事主在查问下表示,被告曾在单位睡房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并有摸她的阴部。她其后被送往医院检查,其身上没有明显伤势。同日警方搜查被告住所,捡走了5把剃刀。
心血来潮及好奇而干犯本案
被告同月18日到警署自首。他警诫下承认曾剃去事主的阴毛,并请求给予机会。他在录影会面下表示,他现时与第二任妻子同住,是事主的前妹夫,他又称案发当日接走事主后,带她回到住所。因心血来潮及好奇,叫事主脱裤,并剃去其阴毛,其间有触碰事主的阴部。他及后把阴毛用报纸包好,掉到大厦大堂垃圾桶内。此外,他亦曾叫事主赤裸躺在床上,并触摸其阴部。被告亦表示,过往没有做过类似行为。
官指资料显示被告亦涉曾碰事主胸部
控方指,被告在港出生,现年68岁,曾任职海员,现时与第二任妻子同住。官关注,事主有中度智障,资料显示被告亦有触碰其胸部。控方解释,事主无能力清楚表达事件,官指会就此记录在案。
官斥被告理应保护事主
官斥,本案性质极为严重。事主有中度智障,毫无疑问地没有自我保护能力,是脆弱的一群。被告作为其监护人,理应保护事主,但却利用此身份进行性侵,严重违反诚信,理应判处阻吓性刑罚,遂把案件押后至9月21日判刑,以待为索取事主的创伤报告,以及被告的背景及心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