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教大Ocamp等性侵案 辩方指事主A挑逗 主动脱光被告内外裤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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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学生涉在教育大学2023年迎新营性侵3女生,再被指另涉非礼及强奸案(HCCC153/2024)续审,辩方今向疑在飞鹅山被非礼的事主A作盘问。

辩方律师向事主A指出辩方案情时,指事主A提出上飞鹅山看日出,之后她主动向被告作出挑逗行为,二人曾法式湿吻,A更脱去被告外及内裤,并为被告口交及手淫。A不同意说法,又称她曾做过资料搜集,发现这类案的入罪率不高,故初时未想到报警。

被告Y.L.H,现年31岁,被控3项非礼罪、1项强奸及1项窥罪。指他在2023年1月13日在飞鹅山非礼事主A,另在元朗大棠度假村强奸女子B,及在同年8月23及27日大屿山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梁绍荣度假村某房间,非礼女子AC及D,及暗中观察在度假村洗澡的女子E。

被告YLH在高等法院受审。(叶志明摄)

辩方指事主A提议到飞鹅山看日出

辩方今向女事主A指出案情指,指被告当日驾车送A回家,途中A提出想前往飞鹅山看日出,被告同意。期间事主曾问被告:“觉得点?”被告回应:“你都几高几靓。”事主又回应:“头先喺酒吧做乜唔同我讲?”被告称以为事主有男朋友。

辩方指A脱去被告内裤为他口交及手淫

辩方续指二人遂亲吻和拥抱,其后法式湿吻。事主A继而问被告有没有拍拖,又指被告刚才与其他女生聊得很开心,后来她爬到司机位,骑到被告身上,问他有没有勃起,并脱去被告的内外裤,为其手淫及口交。事主一概否认,又指口交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

事主A称有关罪行入罪率低未打算报警

辩方质疑事主A没有即时报警。她解释因为她较在意其他人的眼光,而且在成长环境的影响下,令她觉得被侵犯一事难以启齿。此外,事主亦提及,她在作资料搜集时发现,有关罪行的入罪率较低,因此她本来未打算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