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巡查未妥善控制狗只 将检控3畜养人未有以狗带牵引大狗

撰文: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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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连发生狗只袭击致命事件,渔护署今(30日)起一连两个周末于全港多区展开巡查及执法行动,署方晚上在社交平台表示,巡查期间发现共3名狗只畜养人涉嫌于公众地方未有以狗带牵引大型狗只,将就相关个案提出检控;巡查及执法行动将于9月5日及6日在全港多个地点将继续进行。

渔护署人员今日分别派员到西九进行妥善控制狗只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传单,可见狗主都有为狗只戴狗带。(渔护署Facebook图片)
渔护署人员今日分别派员到西九进行妥善控制狗只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传单,可见狗主都有为狗只戴狗带。(渔护署Facebook图片)

渔护署到四个地方巡查及执法 向公众派发传单

渔护署在社交平台Facebook表示,今日分别派员到元朗、西九、数码港及启德一带进行妥善控制狗只巡查及执法行动。巡查期间发现共3名狗只畜养人涉嫌于公众地方未有以狗带牵引大型狗只将就相关个案提出检控。署方人员向公众派发传单,提醒狗只畜养人于公众地方须妥善控制狗只,20公斤或以上的狗只更必须以不长于2米的狗带牵引狗。

渔护署人员8月30日所见,西九文化区有渔护署人员提醒狗主为宠物扣上牵绳。(汤致远摄)。
渔护署人员8月30日到西九文化区向巡查及执法行动,向狗主派发“狗狗行街”宣传单张。(程致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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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人员今日分别派员到启德进行妥善控制狗只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传单,可见狗主都有为狗只戴狗带。(渔护署Facebook图片)

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大狗必须以不超逾2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

根据《狂犬病条例》,狗只在公众地方时必须以狗带牵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控制。《危险狗只规例》更明确规定大型狗只(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在公众地方时必须被人以一条长度不超逾两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违法可被判处罚款及监禁。

渔护署人员今日分别派员到元朗进行妥善控制狗只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传单,可见狗主都有为狗只戴狗带。(渔护署Facebook图片)
渔护署人员今日分别派员到数码港进行妥善控制狗只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传单,可见狗主都有为狗只戴狗带。(渔护署Facebook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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