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日君何韵诗等5人就612基金案上诉 高院本周四裁决
用于支援社运人士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指未有注册为社团。天主教荣休枢机陈日君、艺人何韵诗等5名基金信托人,被票控违反《社团条例》,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并遭判罚款。他们就定罪提出上诉(HCMA446/2022),上诉庭去年12月审理该上诉案。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上诉庭将于本周四(3日)颁发判辞,宣布判决,预计需时15分钟。
5名上诉人: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和何韵诗,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指他们在2019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作为“612 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团干事,没有在指明时限内为基金注册。
上诉人(由左至右):陈日君、何秀兰、何韵诗。(朱棨新摄)
上诉人吴霭仪。(朱棨新摄)
上诉人许宝强。(朱棨新摄)
众被告被判罚款2500至4000元
5人均为基金的信托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罚款4000元。此外,基金的秘书施城威亦被裁定罪成,罚款2500元,施未有提出上诉。
上诉争议基金不属社团
上诉方在上诉时陈词指,《社团条例》中的社团要有一定组织。惟612基金组织松散,不设阶级制度,也没有章程和规则,认为基金不属于条例中所指的社团,因此不受该条例规管。
律政司指基金资助政治活动
律政司指,各上诉人除了一同管理基金,亦呼吁公众捐款。而基金收到的捐款,曾资助政治活动。律政司强调,612基金属《社团条例》中所指的“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