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斗犬|渔护署反驳望一眼定品种 兽医按体格外观鉴定 非验基因

撰文: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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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连有宠物狗只被渔护署鉴定为受管制格斗犬遭扣留,掀起社会关注,其中渔护署兽医师凭肉眼鉴定犬只品种引起争议。署方今日(2日)发文澄清指,执法人员“只望一眼就说是格斗狗只”绝非事实,署方兽医师会通过观察狗只的身体特征与外观比例,体格结构及相关特征,评估狗只是否格斗犬,以上是国际间辨别格斗犬种类的通用做法。

署方指,基因检测并非鉴定格斗狗的最佳方法,绝大部分狗只多少都混有不同品种的基因,混有格斗狗基因的狗只不一定会发展出格斗狗所有的体型和特征。署方续说,会留意相关科技发展,研究基因检测方法的最新应用,未来或将其作为辅助鉴定工具。

黎先生所养的狗“Baku”疑被同屋苑居民举报,渔护署人员8月29日上门调查,指Baku是格斗狗“比特斗牛㹴”而即时带走。(香港动物报图片)
黎先生所养的狗“Baku”疑被同屋苑居民举报,渔护署人员8月28日上门调查,指Baku是格斗狗“比特斗牛㹴”而即时带走。(香港动物报图片)
包包的狗主在社交媒体发文,指8月26日,有5名渔护署人员拿著其饲养的狗只“包包”和“妹妹”的相片查问其位置。(Facebook@赤柱街坊八1八)
包包的狗主在社交媒体发文,包包今日已安全回家。(Facebook@Rachel Ling)

渔护署指系上指定颈圈识别格斗犬 与英澳星制度一致

渔护署表示,识别格斗狗只旨在保障公众与动物安全,在社区中建立人宠共融的安心环境。鉴于过去本地及海外曾发生格斗犬袭击人类或其他宠物引致伤亡的个案,政府必须实施严格管控措施,以及规定须系上指定颈圈作识别,并在公众地方必须佩戴口罩和系上狗带。有关做法与英国、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等国际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制度一致。

渔护署人员8月30日所见,西九文化区有渔护署人员提醒狗主为宠物扣上牵绳。(资料图片 / 汤致远摄)
渔护署人员8月30日到西九文化区向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宣传单张,提醒他们为狗只戴上狗绳。(程致远摄)
渔护署人员8月30日到西九文化区向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宣传单张,提醒他们为狗只戴上狗绳。(程致远摄)

狗只及猫只分类委员会确立个别品种为“比特斗牛㹴”

署方又说,美国比特斗牛㹴、美国斯塔福郡㹴和美国恶霸犬一直都属于法例下受严格规管的“比特斗牛㹴”种类格斗狗只,政策和定义从未改变。根据《猫狗条例》(第167章)设立的狗只及猫只分类委员会以往在审议个案时,曾就个别品种(如美国恶霸犬)进行讨论,并确立其体格特征符合该格斗狗只种类。将这些狗只视为“比特斗牛㹴”种类下的常见品种,与国际普遍做法一致。

 根据《危险狗只规例》,“格斗狗只”涵盖四大法定种类:比特斗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以及这四个种类狗只的任何混种。(渔护署网页截图)
动物救援组织“Love Adopt Animal Society 爱领养动物中心”今日(9月1日)表示,近日接获一宗求助,一只7岁混种狗BoBo,由主人带往渔护署办理续牌手续期间,突被署方兽医判定为格斗犬,并即时扣留。(爱领养动物中心Facebook)
动物救援组织“Love Adopt Animal Society 爱领养动物中心”指7岁狗只BoBo因被定为格斗犬,遭狗主即场弃养,现已由“爱领养”接走。(爱领养动物中心Facebook)

至于坊间最大争议,渔护署执法人员“只望一眼就说是格斗狗只”,署方表示绝非事实。渔护署指出,判定格斗狗只种类的工作由署方的兽医师负责,兽医师会观察狗只的身体特征(如头颅、耳朵、眼睛、口鼻形状等)与外观比例(如体态、高度、身长等),体格结构及相关特征,评估该狗只是否为格斗犬种。署方表示,该做法是国际间一般辨别格斗犬种类的通用做法,符合科学与专业标准,并充分考虑该狗只实际的安全风险。

坊间有意见指应该使用基因检测狗只,署方称基因检测并非鉴定格斗狗的最佳方法。绝大部分狗只都混有不同品种的基因,混有比特斗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基因的狗只不一定会发展出格斗狗所有的体型和特征。

▼8月30日 渔护署人员到西九文化区向巡查及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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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强调,现时国际间通用的做法是通过观察狗只有没有格斗狗的体型和特征作为鉴定标准,并举例指英国《危险狗只法》在规管“比特斗牛㹴”种类时,同样是以体型特征为准。

渔护署又表示,如果狗主不服渔护署将狗只分类为格斗狗只的决定,可在收到渔护署分类通知后14天内,向狗只及猫只分类委员会提出上诉。委员会审查后的决定即为法定最终裁决。上诉期间,狗主在公众地方仍须采取防范措施,例如大型狗只牵引规定或渔护署发出的指令,以确保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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