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改革|医委会倡3个特首委任医生委员须来自业界组织或机构
政府提出修例《医生注册条例》,包括改革医委会组成及申诉处理机制。就医生委员人数,条例草案列明医生委员维持24人,但其中3席由改由特首委任,医委会昨日 (9日)向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提交意见书,指若政府委任不熟悉该委员会角色与职能的“门外汉”(Strangers)来填补这些席位,医委会运作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促请政府任命来自不同医生相关组织或机构的注册医生,以实现更广泛的代表性。
医委会又建议保留缓刑惩处,以处理不涉病人安全的违规个案。
增3名业外委员 6个医生席改特首委任或转当然议席
根据《202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政府建议改革医委会,医委会组成人数将由现时32人增至35人,增加的3人为业外委员,即医生以外的医护专业人员,令业外委员增至11人,比例由25%增至31%。
医生委员方面,数目维持24人,组成方面有变动。经业内选择产生的医生委员,由16人减至10人,当中医学会由原占7席,减至4席,且当选者要经政府再委任。空出的6席中,两名改由科技大学提名医生和3名特首直接委任注册医生,另加一名基层医疗健康专员任当然委员。
医委会:如委任不熟悉医委会运作医生 可能会有负面影响
医委会提交97页意见书,就特首直接委任的3名注册医生,该会认为指出尽管预期获委任人士将协助医委会履行其法定职责,但若政府委任不熟悉该委员会角色与职能的“外行人”(Strangers)来填补这些席位,医委会的运作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医委会促政府应任命来自不同业界组织或机构的注册医生,以实现更广泛的代表性。
政府亦要求选举和提名必须选出或提名相当于所设席位3倍数目的人选。医委会要求当局澄清,如有4席须经选举产生,即须提名12人,但若果少于这个人数,投票可否继续,并以投票数目反映代表性,以让特首委任考虑;而特首会拣选多少人、会否全部不作委任。
医委会倡保留缓刑 处理不涉病人安全违规医生
修例草案又提到,申诉处理机制上,现时的初步侦讯委员会及研讯小组,将改名为“医务调查组”和“医务审裁团”,分别由5人组成,至少人3人为独立审裁员,医委会期望政府解释,由初侦会过渡至“医务调查组”期间的旧案处理,同时指如由业外人士出任副主席,则可能令“缺乏足够医学知识”人士主持会议,拖长处理时间。
另外,政府提出四级处分制,取消缓刑。医委会建议保留缓刑,以处理不涉病人安全的违规个案,例如首次违规宣传业务、干犯盗窃罪而被定罪个案等。医委会认为,在此情况下,发出谴责被视为惩罚过轻,除名或暂停执业证明书则过于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