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主席郑嘉如告前雇主案 《华尔街日报》阻吓员工参与工会罪成
记协主席郑嘉如指其前雇主《华尔街日报》,在她2024年当选后,未几即因“职位重组”而遭解雇。郑认为她参与工会而遭解雇,私人检控前东家阻止员工参与工会等两罪。《华尔街日报》否认控罪(ESS35334-35335/2024),反指郑威胁刑事提告以“敲诈”300万元和解金,其不良动机涉嫌滥用刑事程序。
案件今(10日)于东区法院裁决。主任裁判官张志伟裁定《华》一项罪名成立,指公司劝郑退选的行为,无疑是种威胁,裁定公司阻吓员工参与工会活动罪成。至于郑当选后遭解雇的另一罪,张官认为不排除出于裁员,裁定解雇的罪名不成立。法庭择日求情及判刑,控辩双方保留讼费申请。
记协主席郑嘉如。(陈晓欣摄)
记协主席郑嘉如。(陈晓欣摄)
2024年7月17日,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郑嘉如,遭《华尔街日报》辞退。她指曾遭公司施压,要求她不要参选记协主席。(夏家朗摄)
被告只被裁定一项罪成
被告为《华尔街日报》的母公司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被控两项控罪,分别为:雇主阻止或阻吓员工行使《职工会条例》第 21B 条(1)款所授予的权利,及雇主因雇员行使该等权利而被终止其雇佣合约或受歧视。被告只被裁定阻吓员工行使工会条例罪成,因行使权利解雇的罪名不成立。
辩方曾指郑要求赔偿约300万
代表辩方的律师在审讯时透露,郑曾向《华》要求赔偿她4年薪金(约300万),或准她复职和向她道歉,同时向劳工处投诉,被告因而认为郑有不当动机,并涉滥用司法程序,要求终止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