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违规出口$6.7万中药材往加拿大 判罚$2万 海关欢迎裁决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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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本地货运代理涉没有根据及按照出口许可证,将市值6.7万元中药材及中成药出口往加拿大,当中包括一批中药材威灵仙及一批含“阿胶”成份的中成药,涉违反《进出口条例》,今日(1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2万元。海关表示欢迎法庭的裁决,并相信已向公众发出清晰明确的警示。

海关表示,调查一宗出口禁运物品案件时,发现一间本地货运代理在没有有效出口许可证下,将一批中药材威灵仙及一批含“阿胶”成份的中成药出口往加拿大。(资料图片)

海关表示,调查一宗出口禁运物品案件时,发现一间本地货运代理在没有有效出口许可证下,将一批中药材威灵仙及一批含“阿胶”成份的中成药出口往加拿大,估计市值共约6.7万元。

海关欢迎法庭的裁决,并相信已向公众发出清晰明确的警示。海关提醒市民,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在没有有效出口许可证下出口中药材及中成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