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敦治医院病人助理摸女护士臀 囚14天后认有猥亵意图 官押后判
男病人服务助理涉在律敦治医院的病房工作时,触摸女护士的臀部,并在被捕后称:“我系一时冲动,情不自禁摸咗佢一下。”男病人助理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原订今(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初犯,还押14天已受很大教训,望可考虑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裁判官王证瑜指,被告最终承认其行为具猥亵意图,反映他有真诚悔意,押后判刑至10月8日,为他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准以4500元现金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等。
被告黄智恒,35岁,他被控于2026年1月29日,在湾仔律敦治医院某病房内非礼X。承认事实指,X和被告分别为登记护士和病人服务助理,两人案发时在同一病房工作。
求情望可考虑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辩方求情时引述报告解释,被告对感化官表示案发时没有性兴奋,惟对方误解他没有猥亵意图。他现在已有悔意,明白行为不尊重事主,望向对方致歉。辩方续指,被告初犯,报告内容正面,还押14天已受很大教训,望可考虑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被告向官承认当时存在猥亵意图
被告其后在庭上再向王官确认,在案发时存在猥亵意图。官指,被告最终承认行为有猥亵意图,反映他有真诚悔意,遂押后判刑至10月8日,期间为他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王官强调,所以判刑选项仍然开放,最终判刑须视乎被告的悔意。
被捕时称一时冲动情不自禁
女事主X在审讯时供称,她在涉案病房为41号病床的病人量血压,期间感到臀部遭人从左至右“扫咗一下”。她转头见被告在身后,正离开41号病床与42号病床之间的走廊。被告警诫下称:“我系一时冲动,情不自禁摸咗佢一下。”
被告自辩时曾称意外碰到
被告自辩时则指,他当时走到41号与42号病床之间的走廊,关掉42号病床的床头灯,他准备离开时,X在41号病床尾。他为免触碰到X,便面向42号病床,以背对背方式离开走廊。期间臀部意外撞到X的臀部。辩方亦指,X的证供不可信和不可靠,并指X在书面口供称臀部遭微暖的物件触摸,庭上则指遭被告的手触摸,质疑其说法不一致。裁判官不同意辩方的质疑,认为两者没有矛盾,最后裁定被告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