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死人|正视放养狗与流浪狗管理盲点 别让放任再成凶手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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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鼓岭狗咬死人刚过去一个月,政府尚在计划检视《危险狗只规例》,拟“加辣”以完善监管制度,元朗周日(20日)再发生怀疑狗只袭击人类案件。一名27岁女子夜骑共享单车返家途中,于壆围南路近南生围抽水泵房一带遭三只狗追赶咬伤,全身多处遭受致命撕裂伤身亡。

今次事件的怀疑犬只未明,是有人饲养的放养狗,还是无人看管的流浪犬,尚待调查。无论如何,接连发生的狗袭击惨剧不禁令人认真想想,在推动宠物友善城市时人命安全与动物权益如何平衡,也敲响及早检视本港狗只管理制度上的种种疏漏的警钟。社会需要认真从放养文化、流浪狗只管理盲点,到法规缺乏约束力,以及饲主不负责任所种下的祸根,痛定思痛来一场真正“人宠共融”的改革。

女死者骑共享单车途经壆围南路时出事,距其倒卧位置约150米外的南生围污水泵房对开单车径,满布密密麻麻疑似狗脚印。(王译扬摄)

“放养狗”与“流浪狗”的迷思:弃养黑洞如何来?

在新界的货仓、棕地及乡村,长年存在看门狗的“放养文化”。这类狗只获附近居民、场主或工友定时喂饲,并在自己地域四处游荡,但由于无人真正为其承担法例责任,绝大多数未有接受绝育、植入芯片、申领牌照或接种狂犬病疫苗。由于牠们有稳定食物来源,体格强健,每只母狗一年可生育两胎,每胎4至8只,在完全没有绝育的情况下,数量呈现几何级数增长。牠们亦会成群结队,地盘意识极强,一旦有外来者,便会摆出姿态追赶驱逐。

与放养狗仅一线之差的流浪狗,分为野狗及半野狗。野狗因无人定期喂食,只能在垃圾堆中觅食,倾向避开人类。由于营养匮乏且生活环境恶劣,其繁殖率低、夭折率高,平均寿命通常少于两年。半野狗同样会避开人类,但会获得不定期喂食,繁殖率及幼犬生存率相对较高。

有动保组织认为,随着新界棕地作业逐渐减少。当厂房结业、地盘完工或场地退场时,缺乏责任感的场主往往将犬只直接遗留现场。失去了栖息地的放养狗被弃养,转化为流浪狗群,为社区埋下安全隐患。

渔护署捕获流浪狗大幅减少等于管理取得成效?

从官方统计数据来看,本港流浪狗的接收量近年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2002年,渔护署接收1.1万多只流浪狗,2015年减至逾3,000只,此后逐年递减,近年每年数字降至400只,无人认领而经评估为健康状况良好和性情温驯的猫狗,会转交动物福利机构,供市民领养;反之,会被人道处理。流浪狗滋扰投诉由2015年的超过6,700宗,下跌至2020年的约1,500宗,与接收流浪狗只数目持续减少的趋势相符。

渔护署现时对于无人认领的捕获犬只,经评估健康良好且性情温驯者会转交动保机构供市民领养,反之则进行人道处理。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承认,捕获数目减少,反映署方在流浪狗管理措施上取得成效,但今次元朗夺命事件,反映当局仍要检视管理流浪犬只如何做得更好。

捕捉、绝育、放回何以似有还无?重推欠什么?

民间动保倡议者曾多次呼吁政府普及“TNR”(捕捉、绝育、放回)计划,以科学方法取代“便利性扑杀”,从源头控制数量并打破生态“真空效应”。然而,香港过去的实践与国际科学研究均显示,TNR 的推行面临甚高的门槛。

2015至2018年 ,渔护署曾协助两间动物福利机构(爱协与 SAA),在长洲和元朗大棠指定试点进行为期三年试验计划,但最终因三项核心成效指标全部不达标,未能扩展至全港,包括;原定首 6 个月捕捉试验区内最少 80% 流浪狗,最终花了约 10 个月才完成; 未能达到试验区内流浪狗数目每年平均减少 10% 的目标;滋扰投诉未见显著改善: 接获的投诉数字仅部分脗合少于全港平均数的目标。

官方分析指出,计划失败主因在于地理环境非封闭,狗只自由出入导致外来未绝育狗只不断移入;加上在机构照顾下,绝育流浪狗平均寿命延长(一般超过十年),短期内数量难以显著下降。

根据外国研究报告,TNR 在实务上若要取得实质控制效果,必须满足多项客观条件,包括高强度绝育、封闭环境或扩大实施面积、稳定且长期投入、严格减少社区内的厨余与随处喂饲资源、针对源头,例如放养及弃养进行控管等。若无法达到以上条件,单靠地区性的 TNR 计划注定难以独自奏效。

女事主骑乘共享单车时出事;今日(9月20日)凌晨事发后,警员到场调查。(李家杰摄)

元朗今次发生怀疑狗只咬死人事件,再次暴露了本港现行法例在约束饲主责任上的漏洞。渔护署早在 1999 年推出《建筑地盘饲养狗只守则》,要求地盘为超过 5 个月大的狗只打针、植芯片、领牌及绝育,并于完工时妥善安置。然而,该守则完全不具法律约束力,且未有将新界大量的货柜场、回收场、车房、棕地等放养狗纳入守则内。

当执法人员到场巡查或捕捉时,部分棕地或车场负责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往往推诿声称现场狗只是“自来狗”,拒绝承认饲主身份。场主任由犬只无限制近亲繁殖,当场地搬迁结业时便直接弃养,法律对此类行为几乎束手无策。

而现行法例,各界已有不少意见认为阻吓性不足。《狂犬病条例》(第421章)规定 5 个月大或以上狗只须植芯片、打针及领牌,无牌畜养最高仅处罚款 10,000 元,并未强制规定一般犬只必须绝育:若弃养狗只,则最高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危险狗只规例》(第167D章)则规定 20 公斤或以上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须以狗带牵引,违者最高罚款 25,000 元及监禁 3 个月。

破局之道:从源头立法到责任监管

要彻底打破流浪狗与放养狗滋扰社区的恶性循环,不能仅靠事后的捕杀或单靠绝育,必须从法规、执法及源头治理多管齐下。有政界意见提出,扩大地盘守则至棕地,强制植入芯片,堵塞“出事即认自来狗”的避责漏洞。

亦有人建议在北部都会区及新界大型发展收地期间,政府应主动介入,协助受影响居民及棕地经营者安置犬只,甚至考虑建立动物过渡性房屋,防止因搬迁爆发大规模弃养潮。

各种建议都指向从源头减少流浪狗只,当中涉及的行动包括检讨《狂犬病条例》无牌养狗及违法弃养的罚则,以及重新审视TNR的可行性,以至强化生命教育,推广“领养代替购买”及负责任饲主观念,扭转“放养等于自由”的错误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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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如何从流浪狗严重变全球首个零流浪狗国家?

要做到“零浪浪”虽说不易,也非不能。不少人知道荷兰是全球第一个没流浪狗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流浪狗问题曾相当严重,本来对狗只繁殖并没有特别限制,当狗量增多,饲主养不下便遗弃街头,导致流浪狗泛滥,当局最后怎样杜绝这个问题呢?

荷兰政府带头做的,是全额资助“捕捉、绝育、接种疫苗、放回”在短时间内将全荷兰街头犬只的绝育率提升至 70% 以上,成功阻断繁殖链;荷兰各市政府对宠物店、繁殖场出售的纯种品系犬课征高昂税金,大幅拉高购买门槛,引导了民众转往收容所领养;2011 年荷兰成立拥有执法权的动物警察部队,专职搜捕弃养、受虐个案并对违法饲主提出检控。

在政府、动保团体多年教育以及提倡之下,大部份荷兰人都已经将狗当作同伴、朋友、甚至是家人,因此不会轻易地丢弃。诚然,荷兰地广、牧场多,易于安置动物,香港寸金尺土,导致市民纵有心领养也“无处可养”,民间收容所亦常因土地规划面临逼迁。香港不可能全套照搬荷兰的方法,但需要拿起解决的勇气。

短短一个月内两度发生狗只咬死人惨剧,血的教训极其沉重。流浪犬只滋扰与袭击问题不只是动物管理危机,更是人为自私行径与法规缺失的结果。特区政府在检视《危险狗只规例》的同时,唯有以铁腕手段封堵棕地放养与弃养漏洞,方能真正还市民一个安全的社区环境。

今日(9月20日)凌晨事发后,警员到场调查。(李家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