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动保团体倡推绝育安置 北都拨地建综合中心收容流浪狗

撰文: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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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8月20日打鼓岭坪洋村狗咬死人惨剧后,事隔一个月,元朗周日(20日)又发生怀疑狗只袭击人类案件,引起社会关注本港放养狗与流浪狗的管理机制问题。有不少动保团体发声明希望政府普及“捕捉、绝育、放回”(TNR)计划,以人道方式减少流浪狗数量。

动物福利关注联盟召集人刘镇海表示,TNR有成效,但香港地少人多,放回社区有安全风险,与其推行传统“捕捉、绝育、放回”,不如推行更适合香港的“捕捉、绝育、安置”,促请当局于北都设立狗只综合中心,为绝育后的无主流浪动物提供长远空间。

渔护署人员联同警方,在元朗疑有狗咬死人的现场一带继续捕捉流浪狗,亦为附近仓库的狗扫描芯片。现场所见,有狗被绑上铁链伏在路边休息。(资料图片 / 黄学润摄)

TNR是不少地区控制狗只数量的措施,包括台湾、荷兰等。当局于2015年至2018年曾协助两间动保组织于长洲及元朗大棠试行TNR计划,豁免统筹者(即动保组织)须为领取狗只牌照的规定,狗只如在计划期间涉及咬人事件,统筹者可豁免受检控等。然而,计划完结后,经评估渔护署认为成效未如预期。

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亦曾于2020年提交建议书,提议在元朗米埔一带推行流浪狗“捕捉、绝育、放回”计划,但计划最终未能推行。渔护署回复《香港01》表示,当时经咨询顾问及与相关持份者沟通后,鉴于缺乏合适的计划统筹者等不同因素,该计划最终未能推行。

动物福利关注联盟召集人、北区区议员刘镇海认为,TNR对狗只控制绝对有成效。(资料图片)

动物福利关注联盟召集人、北区区议员刘镇海认为,TNR对狗只控制绝对有成效,“正常逻辑都知道,你绝咗育冇得生,下一代一定系会少㗎”。对于早年政府评估试行计划成效未达标,他表示相关评估不够客观,外加时间太短,无办法反映TNR真正效用。

刘镇海又表示,在现行《狂犬病条例》下,将绝育后的狗只“放回”原处,或触及“遗弃动物”的法律灰色地带,故此香港多年来都没有全面推行TNR计划。近年有不少动保团体及狗义工自发推动狗只绝育,带流浪狗绝育后会交由不同机构等待领养。

动保团体推流浪狗绝育 义工或有刑责风险

不过,流浪狗数量之多,远超过动保团体收容位置,不少义工仍需将狗只放回原居地,又或交还原本照顾者。香港法例列明,所有超过5个月大的狗只均需登记芯片,不少流浪狗会登记于狗义工或动保团体名下,若狗只袭击他人,即登记者需负上刑责。

近日发生的元朗壆围西路狗咬人一案,其中一只涉事狗只的登记人为动保组织“毛守救援”创办人 Kent,他今日(23日)被渔护署以“没有妥善管控狗只”、“过期狗牌”两罪控告,就是动保人士充当“登记者”需负责任的例子。

刘镇海冀望署方可正视上述现象,避免法例变相惩罚热心为社会解决问题的义工。除此之外,他认同香港地少人多,将绝育狗只放回社区,有一定安全风险。比起传统“捕捉、绝育、放回”(Trap-Neuter-Release),香港更适合“捕捉、绝育、安置”(Trap-Neuter-Rehome)。

倡北都拨地建综合流浪动物中心

刘镇海认为当局应主动带头推行“捕捉、绝育、安置”计划,建议政府藉北部都会区发展的契机,牵头拨地兴建“综合流浪动物中心”,并交由认可的动保团体自负盈亏营运,以达致可持续发展。除了为绝育后的无主流浪动物提供长远空间外,亦可提供参观活动、应对流浪动物等教育收费课程。

狮山行动定期派人到慈云山一带捉流浪狗,为牠们绝育,再放回山上。(狮山行动网站相片)
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执行主席麦志豪。(资料图片/黄永俊摄)

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NPV)创办人麦志豪则认为,TNR计划“做好过唔做”,并指出机构10多年前便在狮子山及黄大仙市区进行“捕捉、绝育、放回”,现时当区狗只数目减少,市区亦甚少出现流浪狗活动踪迹,而绝育后的狗只通常由义工看管,又或等候领养。

他又表示进行TNR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捉狗无大家想像中咁容易”,义工需长时间与狗只建立信任才能成功诱捕绝育,故渔护署实难以主动代劳。

渔农界立法会议员陈博智指出,TNR最大争议在于放回社区原居地,渔护署原则上不同意狗只在无管控的情况下于公共地方活动,若将绝育狗放回野外,会造成风险。根据近日情况,他认为香港人口密集外加地形复杂,不适宜将狗只放回野外,但有必要推行流浪狗绝育,希望当局可以加强对民间团体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