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条例》拟议修订展一个月咨询 林定国:争取明年内完成修订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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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去年10月成立的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审视《仲裁条例》并提出修订建议。律政司今日(28日)宣布已完成全面审视,就《条例》的拟议法例修订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持份者咨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Facebook专页称,计划争取在明年内完成修订工作,并指今次咨询是快速落实香港一五规划及施政报告》2026的具体行动。

律政司指,工作小组已考虑25项议题,当中包括建议承认及执行电子裁决和电子签署;若原讼法庭就其撤销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决定拒绝给予上诉许可,当事人可向上诉法庭重新提出上诉许可的申请。律政司在考虑持份者的意见后,计划于明年初将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争取在明年内完成修订工作。

▼ ▼ 25项议题 ▼ ▼

建议如某事宜缺乏理据 仲裁庭可以简易程序作裁决

律政司在工作小组就25项议题所提出的建议的基础上,就《仲裁条例》拟定一系列法例修订建议,主要分为四个范畴。速度与便利性方面,工作小组建议承认及执行电子裁决和电子签署,又提议如某项事宜、申索或抗辩明显缺乏理据或明显超出仲裁庭的管辖权,仲裁庭可以简易程序作出裁决。

适用范围方面,工作小组建议除当事人另有明确协议,仲裁协议的管限法律应为仲裁地法律。保密性方面,小组建议厘清及加强《仲裁条例》第18条下保密性的法定框架。

建议延长涉及欺诈或贪污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时限

公平与公义方面,小组建议延长涉及欺诈或贪污情况下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时限,又提议若原讼法庭就其撤销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决定拒绝给予上诉许可,当事人可向上诉法庭重新提出上诉许可的申请。

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担任主席。(资料图片/政府新闻处)

律政司:提升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竞争力

律政司表示,是次咨询为首个五年划及《施政报告》指定项目指标之一,拟议的法例修订是确保香港仲裁框架紧贴国际最新发展的重要一步。是次改革以提升速度、便利与终局性、加强保密保障,让仲裁更便利地用于解决各类争议,确保公平及公义,以及尊重当事人自主为核心原则,旨在提升香港作为领先国际仲裁中心的竞争力。此举将吸引更多企业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尽享香港优化且与时俱进的仲裁法律框架及国际公认的仲裁服务。

咨询期至10.27

为确保能收集兼顾各方且具代表性的意见,律政司会向相关持份者发出咨询文件,包括法律专业团体、仲裁机构、争议解决及法律相关组织、仲裁从业者及法律专业人员、政府咨询组织及部门、法定组织、学术界、商会、行业协会、银行及财富管理协会,以及仲裁服务的其他商业用户等。咨询期至10月27日。

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担任主席、副司长张国钧博士担任副主席,成员包括来自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业界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