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噪音广州新加坡立例打击 香港有法例惟巴士司机眼见劝喻少罚
车厢内播片发出噪音滋扰乘客行为,新加坡和内地近期先后扩大执法范围或立例打击。以广州为例,凡于地铁或巴士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且不听劝阻者,最高可罚1,000元人民币。至于本港,相关行为早已有相关法例及罚则针对,惟有巴士司机向《香港01》反映,每日开工都会遇到不自律的乘客,甚至因而无法集中驾驶。他观察警方每次大多只做“和事佬”劝喻,很少动用法例检控。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恒镔认为,很多人都不知道有相关法例,建议政府加强宣传,并用“和谐啲”的方式教育乘客。不过,立法会前议员江玉欢认为本港虽有法例但欠缺管理,导致现时情况。她建议借镜新加坡出动便衣督察巡视公共交通工具。
香港有法例针对车厢噪音滋扰
本港目前有法例规管车内噪音及滋扰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巴士、公共小巴乘客不得妨碍或阻挠司机或分散其注意力;亦不得使用或操作任何嘈吵的器具、乐器或任何留声机、收音机或录音机,而滋扰到任何其他人。违者最高可被处以罚款 3,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铁路方面,《港铁附例》禁止乘客在列车上或铁路处所作出对其他乘客造成滋扰或烦扰的行为,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港元。乘客亦不得在铁路处所使用任何会产生噪音的收音机、卡式机、雷射碟机、录音机、便携式无线电视机或任何其他相似的器件,违者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
港铁乘客行为问题遭检控个案减
翻查资料,港铁重铁乘客因行为问题遭检控的个案,2012年903宗,2013年517宗,2014年408宗。至于港铁轻铁或接驳巴士乘客,涉行为问题被检控的个案,2012年有2宗,2013年5宗,2014年4宗。《香港01》亦向相关部门查询最新数字。
巴士司机眼见劝喻少罚车厢噪音客
虽然有法可依,但执行是否严厉成为疑问。本身是巴士司机的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九巴分会主任黎兆聪向《香港01》表示,每日开工都会遇到不自律的乘客,“好似我今日有个乘客,一上车就将手机开到好大声,我叫佢细声啲,佢都无理会,由头到尾都系咁大声,嘈到成架车都系佢嘅声。”
他认为当局未有好好执行法例,现时按公司规定,司机如遇到乘客滋扰的情况,可停车要求车务督察到场处理。惟他表示,一般督察都会要求警员到场,但警员只会当“和事佬”,最多要求乘客落车,“好少真系告”。黎兆聪强调,法例无赋予车长执法权力,因此要解决情况需视乎执法者。他又期望当局,做好宣传教育,否则“你有你广播,佢有佢煲剧”只会继续发生。
江玉欢倡借镜新加坡出动便衣警察
立法会前议员江玉欢认同现时本港车厢噪音问题在于欠缺执行。她强调不应该由车长去执行法例,提到新加坡会有督察巡视,甚至会用便衣方式登车。她又认为,港铁应将负责维持秩序的月台助理“升格”,赋予执法权,“不如叫佢哋去维持真正嘅秩序”。
江玉欢又认为,当局应从严执法,直接向违例者发告票,“佢喺一架巴士咁做你劝佢,佢喺第二架巴士可以劝,咁佢每次都系劝”。她称留意到不少不自律者是旅客,“你唔即刻罚,你去边到佢揾佢”,又建议当局应在旅游旺季多做宣传,甚至在车厢广播相关罚则,说明香港应有的规矩。
陈恒镔认同广州立例打击是契机 向乘客说明惟无须硬执行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民建联陈恒镔则称自己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时较少遇到乘客不自律,认为本港情况不算严重。他认为不少乘客都未必知道相关罚则及执行细节,可以借今次广州立例为契机,向乘客说明,“唔一定话要好硬性执行”。
但陈恒镔认为,无必要在车厢广播介绍罚则,笑言“咁就变咗广播滋扰”,提议在车厢加更多罚则相关的标示。内地高铁有静音车厢,要求乘客不得在车厢中讲电话等,港铁又可否仿效?陈恒镔认为港铁车厢挤逼,乘客若接到电话,难即时去到其他车厢。但他认为,既然宠物车厢亦可试行,静音车厢也非不可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