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展开特别行动 优先在有狗袭击及流浪狗聚集点 捉无人看管狗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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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接连发生狗只袭击人和动物的事件,渔护署宣布今日(8日)起展开新一阶段特别行动,在未来四个月会优先到曾有狗只袭击途人和有流浪狗聚集的高风险地点,加强捕捉无人看管狗只。发言人强调,为免造成公共安全风险,渔护署不会将无人畜养的狗只直接放回社区。

渔护署表示,于10月5日采取狗只捕捉行动,期间成功捕捉一只无人看管的狗只,并将其送往动物管理中心扣留及观察。(渔护署Facebook)

新一阶段特别行动为期4个月

渔护署指,在高密度都市环境,无人畜养和缺乏管束的狗只,均可能对公众安全构成风险,而狗只一旦被放任于公众地方游荡,有机会对市民或其他动物造成伤害。当中,狗只若未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更会对公共卫生及动物健康带来威胁。因此,未来四个月会优先到曾有狗只袭击途人和有流浪狗聚集的高风险地点,加强捕捉无人看管狗只。

渔护署:不会将无人畜养狗只直接放回社区

就此,渔护署指采取风险为本策略,锁定高风险地点捕捉无人看管狗只,并会与警方紧密合作,在有需要时展开联合特别执法行动,要求狗只畜养人切实履行责任。当捕获狗只后,渔护署指会检查狗只是否已植入芯片并领有有效牌照,并根据登记资料联络畜养人及核对报失纪录,如有足够证据会检控畜养人。

渔护署称,未能找到畜养人的狗只经渔护署动物管理中心人员及兽医耐心观察并确认身体健康及性情温驯后,会转交伙伴动物福利机构接受绝育手术并安排供市民领养,强调为免造成公共安全风险,渔护署不会将无人畜养的狗只直接放回社区。

渔护署人员8月30日到西九文化区向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宣传单张,提醒他们为狗只戴上狗绳。(资料图片/汤致远摄)

根据《狂犬病条例》(第421章)和《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所有超过五个月大的狗只都必须植入芯片、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及领有牌照,狗只亦须其后每隔不超过三年再次接种疫苗和续牌。另外,狗只在公众地方时必须以狗带牵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妥善控制,不可放任狗只在公众地方无人看管,亦不可把狗只弃掉。违例者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弃掉狗只更可判处六个月监禁。

渔护署人员8月30日到西九文化区向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宣传单张,提醒他们为狗只戴上狗绳。(资料图片/汤致远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