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元朗鹿颈行动 捕捉一无芯片唐狗 如性情温驯会安排领养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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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昨日(8日)下午,联同警方在元朗南生围路及沙头角鹿颈一带进行特别联合行动。行动中,成功捕捉一只无人看管的唐狗,并送往动物管理中心扣留及观察。被捕捉的狗只未有植入芯片。

渔护署称,会核对报失纪录,如有证据会检控畜养人。未能找到畜养人的狗只经动物管理中心人员及兽医师耐心观察并确认身体健康及性情温驯后,会转交伙伴动物福利机构接受绝育手术并安排供市民领养。

渔护署表示,于10月5日采取狗只捕捉行动,期间成功捕捉一只无人看管的狗只,并将其送往动物管理中心扣留及观察。(渔护署Facebook)

渔护署表示,在高密度的都市环境,无人畜养和缺乏管束的狗只,均可能对公众安全构成风险。狗只一旦被放任于公众地方游荡,有机会对市民或其他动物造成伤害。狗只若未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更会对公共卫生及动物健康带来威胁。为免造成公共安全风险,渔护署不会将无人畜养的狗只直接放回社区。

渔护署称采取风险为本的策略,锁定高风险地点捕捉无人看管狗只,并会与警方紧密合作,在有需要时展开联合特别执法行动,要求狗只畜养人切实履行责任,保障社区安全。

渔护署人员8月30日到西九文化区向巡查及执法行动,并向狗主派发宣传单张,提醒他们为狗只戴上狗绳。(资料图片/汤致远摄)

根据《狂犬病条例》(第421章)和《狂犬病规例》,所有超过5个月大的狗只均必须植入芯片、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及领有牌照,狗只其后亦须每隔不超过3年再次接种疫苗和续牌。

另外,狗只在公众地方时必须以狗带牵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妥善控制,不可放任狗只在公众地方无人看管,亦不可把狗只弃掉。违例者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弃掉狗只更可判处六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