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九成业主已签买卖协议 特设销售计划逾250户已拣楼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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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在收购宏福苑8幢大厦业权,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昨日(9日)表示,已有逾九成业主就其宏福苑单位完成签署《买卖协议》。当中“特设销售计划”的申请者已由9月29日开始拣楼,至今已进行了8日,目前已有逾250户业主选择了新单位,当局预计于11月底完成所有选楼程序。

她提醒,如业主已于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签署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不论其作出哪一个选项,均须于10月15日限期届满当日或之前,完成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

宏福苑业主“特设销售计划”9月29日起拣楼。(资料图片/方承恩摄)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在社交平台表示,“特设销售计划”下还有逾4000个单位可供选择,遍布十个项目,既有市区,也有大埔原区,亦有今年可入伙的项目。

逾九成业主已签《买卖协议》 料11月底完成选楼程序

目前已有逾九成业主就其宏福苑单位完成签署《买卖协议》,当中“特设销售计划”的申请者将会获邀拣楼。房屋局早前已根据电脑系统随机的排序开始分批发信,邀请申请者陆续按照信件上订明的日期和时间前来选购“特设销售计划”推售的单位,预计于11月底完成所有选楼程序。

政府正在收购宏福苑8幢大厦业权。(资料图片/方承恩摄)

提醒业主须于10.15限期前签署

在此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座八座的业主,如已于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签署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不论其作出哪一个选项,均须于10月15日限期届满当日或之前,完成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

尚未签署的业主记得把握时间。如业主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特区政府会本着情、理、法兼备,并且以情为先的原则,按个别情况酌情考虑作出适切安排,在限期前通知相关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