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带猫公园散步被无理驱赶 投诉特首办后康文署职员鞠躬道歉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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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早前带同爱猫到康文署辖下公园散步,屡次被前线保安人员无理阻挠及驱赶,更有康文署场地主管扬言向她发告票。女猫主5次透过政府热线1823投诉,以及去信特首办反映不满。最终,该名康文署场地主管因误解法例当面向猫主鞠躬道歉。

一名女子早前带同爱猫到康文署辖下公园散步,屡次被前线保安人员无理阻挠及驱赶,更有康文署场地主管扬言向她发告票。(IG : pika.pikachu.0522)
一名女子早前带同爱猫到康文署辖下公园散步,屡次被前线保安人员无理阻挠及驱赶,更有康文署场地主管扬言向她发告票。(IG : pika.pikachu.0522)

女猫主吴小姐昨天(10日)在社交平台Instagram“pika.pikachu.0522”发布影片,展示由2021年起5次就带猫公园散步被阻挠驱赶事件,透过政府热线1823投诉,其中3次涉及同一个康文署公园。最近一次是今年8月初,女猫主遇同类阻挠事件,曾向前线保安人员解释,根据《游乐场地规例》第12条,无禁止妥善受管束的猫只进入,惟被拒接纳。双方争论期间,保安致电康文署场地主管,主管声称场地不准任何宠物进入,更扬言向女猫主发告票。

一名女子早前带同爱猫到康文署辖下公园散步,屡次被前线保安人员无理阻挠及驱赶,更有康文署场地主管扬言向她发告票。(IG : pika.pikachu.0522)
一名女子早前带同爱猫到康文署辖下公园散步,屡次被前线保安人员无理阻挠及驱赶,更有康文署场地主管扬言向她发告票。(IG : pika.pikachu.0522)

当年法例是针对狗只可能带来的卫生及安全问题而施加限制,并非猫只。因此,市民可携带猫只进入“请勿携犬进入”的游乐场地及公园,与其他一般市民同样须遵守《游乐场地规例》所订定的其他要求。事主其后亲身前往公园办公室希望跟进事件,惟未能联络负责人。今年8月中,她去信特首办反映不满,要求部门正视法例原意及加强前线培训,尤其管理人员混淆“请勿携犬入内公园”、“宠物公园”及“宠物共享公园”的定义。

一名女子早前带同爱猫到康文署辖下公园散步,屡次被前线保安人员无理阻挠及驱赶,更有康文署场地主管扬言向她发告票。(IG : pika.pikachu.0522)

至今年8月底,康文署联络事主,承认“工作表现绝对有改善空间”。9月24日,曾扬言票控事主的康文署场地主管,在经理陪同下向事主当面道歉,承认“因为我唔系咁熟悉条例,真系唔好意思,我应承过同你道歉,我而家郑重同你讲对唔住”,随后鞠躬。事主亦即场向场地主管表示欣赏其负责任的态度。她说,宠物友善政策不是形式主义,一边在进步一边在后退,希望大家都理解法例。

一名女子早前带同爱猫到康文署辖下公园散步,屡次被前线保安人员无理阻挠及驱赶,更有康文署场地主管扬言向她发告票。(IG : pika.pikachu.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