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电工串谋申请人虚报工作经验申电工牌 认罪获减刑判囚两个月

撰文: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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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起诉一名注册电工协助一名申请人虚报工作经验,串谋诈骗机电署发出注册电工牌照“电工A牌”,申请期间收取对方15,000元。被告早前承认控罪,今(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两个月。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以监禁三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扣减刑期后判处他入狱两个月。同案被告、49岁的申请人,同被控上述串谋诈骗罪名,案件押后至11月19日答辩。

廉署表示,早前起诉一名注册电工,协助一名申请人虚报工作经验,串谋诈骗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发出注册电工牌照。被告早前承认控罪,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两个月。(资料图片/曾梓洋摄)

向机电署申请“电工A牌”证明文件不全 友人介绍下寻求被告协助

廉署指,被告陈国威,45岁,金诺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时任注册电工,早前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两个月。

案情透露,一名49岁男子于2021年中向机电署申请注册“电工A牌”,但机电署指其证明不齐全,要求他补交工作经验证明,该名申请人遂于友人介绍下寻求陈国威的协助。

该申请人其后提交补充证明文件,包括由陈国威在未获授权下以金诺名义签发的证明,虚假声明该申请人于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受雇于金诺,并受陈国威监督。该名申请人最终获批“电工A牌”,而陈国威在该申请期间,从对方收取共15,000元。

廉署早前接获涉及注册电工牌照申请的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金诺未曾雇用该名申请人,陈国威从未获授权发出该证明信。同案被告、49岁的申请人,同被控上述串谋诈骗罪名,案件押后至11月19日答辩。

廉署另起诉一设计工程公司东主 同样涉串谋诈骗机电署发电工牌

此外,廉署上周五(9日)亦起诉一名53岁设计工程公司东主,控告他涉嫌与一名申请人串谋诈骗机电署发出“电工A牌”。案件明日(1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讯。

廉署指,被告为贺志兵,53岁,青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独资经营者,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违反普通法。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与一名申请人串谋诈骗机电署,虚假地表示该申请人于2016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受雇于青叶,负责安装和维修工作,诱使机电署向该申请人核准和发出“电工A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