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署查康文署健身室成效 训练班供不应求 持月票者缺席零惩罚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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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13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行动,详细审研康文署管理室内健身室的成效。公署指,除非市民持有资历证明,否则使用健身室前必须参与简介会及训练班,惟课程严重供不应求,报名简介会及训练班的人数,分别超出名额14倍及近3.4倍,惟其他具风险运动例如游泳并无相关规定。

公署又指,已预约健身室人士即使缺席,亦毋须承担任何责任,加上月票持有人不设预订上限,当实际使用的时间明显较短,以致出现健身室内实际使用人数低于已预订人数的情况。公署表示,将审研使用健身室前须先参加健身课程的强制规定、使用健身室的预约机制、各健身室的使用率等。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13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行动,详细审研康文署管理室内健身室的成效。(申诉专员公署)

申诉专员公署指,现时康文署辖下共有87间室内健身室,一般设于各区的体育馆内。但除非持有中国香港体适能总会认可的相关资历证明,否则一般市民必须先参加由康文署举办共3小时的“正确使用健身室设施简介会”并之后通过笔试,或参加由康文署举办合共12小时的“器械健体训练班”而出席率达80%或以上,才可获登记为康文署健身室使用者,方可租用健身室设施。

健身室使用总人次 两年间增50%

已登记为康文署健身室使用者的人数,由2023年约15.1万人增加至2025年约23.6万人,增幅达56%;同期,健身室的使用总人次由全年约485.2万增加至约726.2万,增幅达50%。

公署:简介会及训练班严重供不应求

申诉专员公署初步查讯发现,康文署举办的简介会及训练班严重供不应求。去年康文署全年举办了约1,000场简介会,总名额约25,000个,但全年总报名人次高达377,000,超出名额14倍。

同年,康文署全年举办了约2,500班次的训练班,总名额约58,500个,但全年总报名人次高达257,000,超出名额近3.4倍。未能成功申请简介会或训练班的市民,便无法使用康文署的健身室设施。

康文署室内健身室可供租订的空缺名额,数字为零代表有关段节的预约已满。(申诉专员公署)

陈积志:其他具风险运动却无要求具备资历或参加课程

陈积志表示,康文署强制市民必须具备资历或先参加其健身课程才可使用健身室,但其他具风险的体育运动,例如游泳并无相关规定,再者,课程供应亦远远追不上需求。凡此种种,可能是健身体育普及化的最大障碍,须正视及消除,包括应检视使用者的资历规定是否仍有实际需要、研究国家和其他地区的公共健身室是否有类似规定。

预约后缺席毋须承担任何责任 实际使用人数低于预订

另外,租用康文署健身室的模式分为时票及供无限次使用的月票两种。因应月票持有人的使用需求较高,大部份健身室均设有较高比例的月票名额。自2024年11月起,月票持有人必须透过“康体通”预订健身室设施。因应月票持有人期望有更具弹性的安排,康文署现容许月票持有人最迟可于预订段节开始前一小时,在“康体通”取消已预订的段节。公署接获意见指,其他市民根本难以赶及前往健身室使用腾出的名额,白白造成浪费。

公署亦注意到,康文署不会对月票持有人实施“不取场”的罚则,已预约健身室的月票人士即使缺席“甩底”,亦毋须承担任何责任。此外,月票持有人每天可预订健身室的段节亦不设上限,实际使用的时间明显较短,以致出现健身室内实际使用人数低于已预订人数的情况。

康文署健身室。(资料图片)

公署展主动调查 包括各健身室使用率等

陈积志表示,康文署健身室由公帑资助,收费相宜,属宝贵的公共资源,理应获合理使用,在方便预约及善用有限公共资源之间需要取得适切平衡。公署决定展开主动调查行动,详细审研康文署对健身室的管理,包括使用健身室前须先参加健身课程的强制规定、使用健身室的预约机制、各健身室的使用率、康文署的监察措施、健身器材的维修保养等,并在有需要时提出适切的改善建议。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请于11月13日或之前把意见送达申诉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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