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舍兼职被咬至尾指近断 索偿被指是义工 官判狗舍须赔8.9万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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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关爱动物庇护所之家(KAS)有兼职管理员在工作期间被狗只咬伤,导致脸部及双手多处受伤,右手尾指几乎折断,须送院治理,事后亦要持续接受心理治疗。该员工早前入禀区域法院,向KAS索偿,惟狗舍否认她是狗场员工,指她只是义工拒赔。

区域法院法官梁国安昨(12日)下判词(DCEC2274/2024),指申请人曾被加至有关群组,其工作日子时间等均由KAS 管理及安排,反映她是受薪及听从KAS的安排,裁定她是KAS的雇员,KAS须就此赔偿约8.9万元及有关利息。

申请人为WONG Po Ki,答辩人为KELLY ANIMALS SHELTER COMPANY LIMITED。

申请人为WONG Po Ki入禀区域法院索偿,获赔8.9万。(黄浩谦摄)

申请人被狗咬伤后留院4天

申请人指出,她是动物庇护所KAS的兼职狗舍管理员。在2022年11月16日,她用围栏将狗只赶回狗仓期间,遭一只狗袭击致伤,被先后送往天水围急症室,及屯门医院骨科接受治疗。她住院四天后出院,其后须继续接受骨科等治疗。

被告却指申请人仅为义工,否认双方有雇佣关系,亦从未支付对方任何金钱。

申请人称由义工转职员日薪800元

法官在判辞指,申请人自2022年6月起在该狗舍当义工。同年9月得悉KAS欲聘请全职及兼职狗舍护理员,于是透过另外一位义工联络KAS。其后一位自称 Macy Cheng 的职员,曾与申请人商讨工作安排,最终双方同意薪金为日薪800元。

申请人被加入讨论工作安排的群组

法官指双方曾在whatsapp讨论工作安排,Macy 亦表示过希望申请人在非周末时间上班。申请人亦被加入有关狗舍工作行政事宜、名为“KAS x Part time 1”的群组。

官认为申请人属狗舍职员

法官认为,从上述资料可见,狗舍会把员工和义工的工作分开安排,而申请人的工作日子时间及性质,均由KAS 管理及安排,反映她是受薪于KAS,听命于KAS职员分配工作,而不是自己管理工作及分享经营该狗舍盈利和风险,故裁定申请人是KAS的雇员。

申请人右尾指几乎折断 事后有创伤压力症

官指,双方没有争议申请人在工作期间受伤,故他接纳该意外导致其脸部及双手多处咬伤,右尾指几乎折断,同时须接受物理治疗及向临床心理学家及精神科医生求医,并被诊断有创伤性压力症候群,亦须注射疫苗,故裁定KAS须就此赔偿申请人约8.9万元及利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