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上路狗场逾10只狗困笼淋雨 畜养人未改善 渔护署检走看管调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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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21日)本港受暴雨影响,新界北部多区水浸。当日上午10时46分,警方接获途人报案,指横风横雨下,锦上路元岗新村清潭路一狗场的狗只却无遮无掩,任由风吹雨打。网上图片可见,涉事狗场将数十只大型犬置入笼中放于空地,虽笼顶有帆布覆盖,但侧面无遮挡。

​渔农自然护理署今日(24日)表示,人员接获投诉后翌日,在警方的协助下进入该处所调查,发现多只狗只,其中部分被畜养于笼内,并放置于露天空地,未获提供足够遮盖。由于畜养人未能即时作出合理改善,渔护署人员遂在现场检走共12只狗只,并带返动物管理中心看管。渔护署会继续就个案进行深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将会对有关人士提出检控。

锦上路元岗新村清潭路一狗场,有数十只大型犬被置入笼中放于空地,虽笼顶有帆布覆盖,但侧面无遮挡。(网上图片)

渔护署今日表示,正调查一宗位于锦上路元岗新村清潭路狗场涉嫌残酷对待动物的个案。署方于5月21日接获投诉,指该狗场内有狗只被困于笼中,并放置于空地。渔护署随即联同香港爱护动物协会人员前往跟进,但未能进入处所。署方人员翌日在警方的协助下再次前往,并成功进入该处所调查。

行动中,渔护署人员发现多只狗只,其中部分被畜养于笼内,并放置于露天空地,未获提供足够遮盖。由于畜养人未能即时作出合理改善,渔护署人员遂在现场检走共12只狗只,并带返动物管理中心看管。渔护署会继续就个案进行深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将会对有关人士提出检控。

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任何人如残酷对待任何动物,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种作为而导致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00及监禁三年。

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残酷对待动物的情况,请立即致电1823向渔护署举报;如情况紧急,请立即报警求助。